【鄉鎮扶貧日活動方案一】
為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工作,有效推動全鎮脫貧攻堅戰略的順利實施,以下是鄉鎮扶貧日活動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鄉鎮扶貧日活動方案一】
國務院將每年的10月17日確定為全國“扶貧日”,按照縣委辦、政府辦《關于印發的通知》要求,貫徹落實地、縣扶貧開發相關文件精神,扎實開展全國“扶貧日”活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扶貧濟困,你我同行
二、活動時間
9月21日-10月30日
三、“扶貧日”活動內容
為有效推動“扶貧日”活動的開展,切實組織開好這項工作,我鎮把這項活動與聯鄉包村入戶、“訪、惠、聚”等活動結合開展。
(一)組織動員。我鎮各行政村、社區、學校、各站所,要認真學習此次“扶貧日”文件精神,動員所轄區人員積極參與此次活動。
(二)開展扶貧助困活動。即:開展一次募捐,我鎮各行政村、社區、學校、站所本著自愿、公開透明的原則,組織一次募捐活動,募捐款項及物資一律用于貧困村的扶貧開發事業;組織一次宣傳,在“扶貧日”活動期間,組織一次本行業、本部門優惠政策的宣傳;開展一次座談,我鎮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深入幫扶村開展座談,積極為貧困戶出謀獻策,幫助他們理清發展思路;辦理一件實事,根據座談了解的情況,為貧困村、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做一件好事、實事。
(三)大力營造全國“扶貧日”活動氛圍。利用我鎮巴扎天時間大力宣傳各項扶貧政策,通過村廣播等方式擴大對全國“扶貧日”的知曉度,營造參與度和知曉率。
四、實施步驟和方法
(一)宣傳動員階段(9月21日-23日)。各行政村、社區、學校、各站所要積極動員,廣泛宣傳,成立相應的機構,制定具體、可操作、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明確重點、細化措施,落實各項要求。
(二)募捐、落實幫扶階段(9月23日-10月20日)。各行政村、社區、學校、各站所要積極在所轄區域開展募捐,募捐到的現金、物資由民政辦牽頭統一匯總管理。物資由牽頭單位直接送至幫扶對象手中,切實解決他們所需所盼和急需解決的困難,加快改善幫扶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切實增強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促進協調發展。
(三)總結階段(10月21日-10月30日)。各行政村、社區、學校、各站所要開展“扶貧日”村民滿意度測評,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創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擴大社會幫扶工作影響力和參與面,努力形成政府主導、各部門積極參與、全社會大力支持的“大扶貧”工作格局。
【鄉鎮扶貧日活動方案二】
20xx年,全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以下簡稱‘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已全面有序鋪開。宜章縣被省扶貧辦定為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縣,經爭取,我鎮香花、高枧兩個村納入試點村。為切實搞好這項工作,根據縣扶貧辦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建立和完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的有關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楊梅山鎮實際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運行機制,確保試點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學、管理規范、操作簡便、運行有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現穩定、持久、有效地解決全鎮貧困人口溫飽,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扶貧開發對象應扶盡扶、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認真了解不同貧困群體收入情況,制定符合本鎮實際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對象人均收入標準,客觀的識別兩種對象,努力做到應扶盡扶、應保盡保、并強化動態管理,做到應退則退。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鎮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鎮民政辦組織,駐鎮相關單位配合、村落實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機制。
(三)堅持銜接配套、統籌兼顧原則。堅持與新農合、農村養老保險等社會救助措施相配套;堅持與臨時救助、促進就業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銜接。
(四)堅持規范操作、陽光作業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對象明確、程序規范、措施得當、效果明顯。
三、組織領導
成立楊梅山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銜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陳熙任組長,鎮長歐強彬、人大主席黃志軍任副組長,劉明發、劉齊標、王利生、谷長勇、廖平方、鄧紅洲、謝國招、利勇方等同志為成員。為確保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納入試點村目標管理。確定試點的兩個村要由村民大會推舉建立9一15人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對象評議小組,具體負責受理識別的申請、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對兩種政策對象進行評議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識別標準初定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對象,并張榜公布,確保識別對象公開、公平、公正。
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兩個村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各試點村應安排適量的工作經費以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試點工作陽光透明
1、加強宣傳發動,增加群眾的知情權,讓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配合、參與。
2、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務公開制度,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資金安排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資金跑、漏現象。
3、保證公平公正,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監督。
(二)細化操作標準,確保試點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規范。
1、扶貧對象評選原則。
(1)五優先原則:①無基本生產生活資料的農村人口優先;②因大病或特發事件導致家庭負債巨大且短期內難以恢復正常生活水平的農村人口優先;③見義勇為付出巨大經濟和健康的農村人口優先;④長期從事基層工作現已離任且家庭困難的基層干部優先;⑤純兩女困難戶優先。
(2)七不評原則:①打牌賭博、違法亂紀的家庭不評;②好逸惡勞、長期打罵鬧事的家庭不評;③無理干涉、阻撓公益事業建設和當地經濟發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評;④全戶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況不明的家庭不評;⑤家庭成員中有國家在職人員的家庭不評;⑥從2004年元月1日以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評;⑦子女條件較好但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家庭不評。
2、扶貧對象的識別和分類標準
(1)扶貧對象的識別標準。扶貧對象中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196元)、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扶貧對象的識別程序。扶貧對象嚴格按照“扶貧對象申請、村民小組評議、村民委員會審查、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扶貧辦審批”的程序進行識別,識別結果張榜公示有效后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有薄、縣有檔”。
3、扶貧對象的幫扶措施。根據識別出來的扶貧對象實際情況,按照以戶為單位、扶貧資金封頂、一定三年的原則,落實幫扶措施。扶貧資金標準為400元/年/人,不發放現金,打卡到戶,重點用于扶持以下項目。
(1)入股產業開發。對本人從事或土地參與(出讓或入股)由鎮龍頭企業或農村專業合作在本鎮組織實施具有一定規模特色農業產業開發活動的,扶貧對象可以申請相應扶貧資金額度入股。
(2)貸款貼息。對有能力進行養殖等產業開發的扶貧對象,要以申請年2萬元/戶以下的貼息貸款。
(3)生產資料補貼。扶貧對象從事種養業,根據其種養規模和實際情況,提供相應扶持額度的扶貧資金。
(4)改善生活條件。扶貧對象進行改灶、改廚、改廁、改房、改水和沼氣池建設等,提供相應扶持額度的建設材料。
(5)勞務技能培訓。扶貧對象進行勞動力轉移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初、高中畢業生學歷教育的,按省扶貧辦有關規定進行適當補貼。
(6)互助資金貸款。扶貧對象所有村已開展互助資金試點的,根據扶貧對象的實際需要申請,優先發放貸款。
五、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開鎮村專題會議。利用標語、宣傳欄等廣泛宣傳,讓試點工作及相關政策家喻戶曉。
2、組織培訓階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鎮兩項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鎮、村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貧困人員識別建檔階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試點工程程序和操作規程,組織力量進行農村扶貧對象識別語言申請,經審批后進行電腦建檔管理。
4、落實幫扶措施階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貧對象的申請,落實相應的扶持措施。
5、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鎮兩項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深入進行調查驗收,整理、總結材料上報縣扶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