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加強以《國家安全法》為主體的國家安全系列法律宣傳教育,提升廣大干部群眾的國家安全意識,現結合攀枝花市實際,制定如下宣傳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攀枝花市黨政軍機關、科研單位、涉密企事業單位等核心涉外涉密要害單位、高校等重要領域和部位為重點,緊緊圍繞“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責任”這一宣傳主題,通過多種載體和形式,大力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廣泛宣傳《憲法》、《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反洗錢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重要涉外、涉密人員的國家安全意識,提升公民和組織履行法律責任義務的自覺性,調動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營造“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濃厚社會氛圍。
二、重點宣傳內容
1.系統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戰略思想內容,彰顯總體國家安全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指導意義。
2.推動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加大對《憲法》、《國家安全法》以及《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反洗錢法》、《保密法》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
3.堅持人民安全宗旨,從社會公眾易于理解接受的角度,普及提升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三、活動安排
1.宣傳日期間,協調各新聞媒體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平臺加強對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宣傳報道,播出國家安全教育專題片等公開視頻宣傳資料,刊發《國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協調各單位的戶外電子顯示屏播放國家安全教育公益廣告或標語。(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安局)
2.市級相關部門(單位)于4月15日在市中心廣場集中開展以《國家安全法》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以制作展板、印發資料、懸掛標語(橫幅)和解答市民咨詢等方式開展。(責任單位:市國安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保密局、人行攀中心支行)
3.各縣(區)組織相關部門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提供咨詢服務,制作展板、影視頻、電子傳媒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責任單位:各縣(區)委辦)
4.各駐攀部隊組織“走進軍營,感知國防”等國防教育活動。(責任單位:攀枝花軍分區、武警支隊、消防支隊、武警森林支隊)
5.組織在攀高校學生國家安全教育講座、各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進學校、進課堂相關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體局)
6.組織重點科研單位和重點國有企業開展各類國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動,進一步健全落實重點崗位、涉密部門的教育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國資委)
7.把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全市普法講師團講座內容,結合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組織專題普法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8.組織各大銀行集中開展《反洗錢法》和相關國家安全教育活動。(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攀中心支行)
9.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播發《國家安全法》手機宣傳短信,公布全省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12339)。(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10.市級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能在本系統內組織相關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全民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同志要親自部署,帶頭參加活動。要牢牢把握正確導向,準確宣傳解讀國家安全法有關內容,準確宣傳解讀總體國家安全觀。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活動的重大意義,把學習宣傳《國家安全法》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擺上重要議程,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責任,抓緊研究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宣傳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創新方式,強化實效。在4月1日-20日期間,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緊緊圍繞宣傳主題,積極采用多種宣傳手段,通過生動活潑、貼近生活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鄉村,大力開展國家安全系列宣傳教育活動。要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優勢,通過圖文、動漫、微視頻、音頻等各種形式,不斷提高普法宣傳的影響力和滲透力。要堅持從群眾的實際需求出發,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不同對象,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開閘宣傳,舉辦集中宣傳活動要嚴格遵守有關要求,防止出現事故和負面輿情。各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要深入城鄉基層開展國家安全法宣講活動,把國家安全法宣傳到千家萬戶,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社會共識。
(三)認真總結,及時報送。宣傳教育活動結束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總結宣傳活動情況,于4月2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單位)的宣傳情況總結或簡報(含宣傳資料、宣傳視頻、活動圖片等)報送市國安局(聯系人:蔣定剛,聯系電話:13508221135/3350047)。各縣(區)各部門(單位)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情況將納入度依法治市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