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消費者維權中心315消費者維權宣傳活動方案:宣傳《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是市場的主要消費主體,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積極參與對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同時,要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樹立先進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方式,科學、合理、文明消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一步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利于進一步改善消費環境,增強消費者消費信心,拉動內需,擴大消費;有利于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需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總則第六條明確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健康發展,組織開展“消費者維權”主題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活動目的:宣傳《權益保護法》,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維護消費者權益。
活動時間:2012年3月15日
活動地點:區廣場
活動對象:消費者
活動組織者:學院政治法律系
區消費者維權中心
活動形式:現場接受市民咨詢,發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宣傳資料。
活動分工:
1.組織部負責組織策劃工作。
2.外聯部配合主席團搞好場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聯系
3.秘書處負責活動的總結工作
4.宣傳部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做好展板和海報的宣傳,讓全院同學都能夠及時了解“消費者維權”的性質并積極參與其中。
附:各部門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在活動中鍛煉自己。
學院政治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