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更是牽動眾多職工的心。天氣越熱,越是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而高溫補貼發放更要合情合理合法。那么下面思而學教育和大家來說說北京市高溫補貼發放的相關內容。
隨著天氣的逐漸炎熱,不斷攀升的氣溫使得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更加辛苦,對于在這些環境下工作的員工來說,每年的高溫補貼可謂一個既降溫又暖心的關懷。那么下面我們來說說北京市高溫補貼發放的相關內容。
北京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及相關提醒
1、高溫補貼發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溫補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并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