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是怎么回事?
在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補貼制度。《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目前,全國各地將陸續進入高溫季節,一些地將出現高溫天氣,在高溫天氣中,不少在戶外或者長期在高溫環境中工作的務工人員離有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那么對于已經到來的夏季,2016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如何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2016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2016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近日,14個省份公布了高溫津貼標準,共分按月補貼和按高溫工作日補貼兩種方式。執行月補的8個省份可以按照金額分為第四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廣東排第二,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名列第三檔,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于120 元。天津的防暑降溫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在執行日補的省份中,重慶的金額最高,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津貼。陜西高溫作業工人每天的津貼僅為2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干部更少,為1元/日。
統計顯示,廣東、海南、重慶和福建發放津貼的時間最長,為5個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發高溫津貼的時間為3個月,完全按照夏季時間進行補助。
全國各地2016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全國各地2016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重慶
重慶發放時間:每年5-9月份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河南
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浙江
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江西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120元調整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80元調整到16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發放時間:每年6月到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廣東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上海
上海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200元。
江蘇
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發放時間:6-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貴州
貴州發放時間:6-9月
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寧夏
寧夏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發放時間: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甘肅
甘肅發放時間:7-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發放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發放時間: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廣西
廣西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內蒙古
內蒙古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遼寧
遼寧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河北
河北發放時間:6月-9月份
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陜西
陜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湖北
湖北發放時間:6、7、8、9月
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發放時間:5-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8?10元標準發放。
山東
山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青島
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四川
四川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