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可以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辦理落戶工作,因為這個在我國現在已經是比較常見的了。
佳木斯異地人才引進提供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統一用A4紙):
1、《人才引進呈報表》,單位加意見并蓋章。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3、勞動合同或本市的社保繳費證明。
4、申報人的人事檔案(含原單位同意調出函或檔案轉遞通知單、現實表現)。
5、計劃生育證明(三個月內)。
6、申報人學歷、學位及其學歷鑒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件及資格評審表(考試報名表);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
7、已婚人員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學歷、學位及其學歷鑒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及資格評審表(考試報名表)、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配偶屬外國國籍或香港、澳門、臺灣籍人員的,免交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僅需提供結婚證、護照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
8、《單方調動意見書》。夫妻雙方戶口均在市外,如單方調動,需提供《單方調動意見書》。(由不調方寫,內容需注明:本人不調原因及同意擬調方單方調入廣州的意見,雙方簽名并加蓋手印)。
9、離異人員還需提供離婚證、民事調解書。
10、如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提供子女撫養權證明、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
11、納稅類人員需提供本市連續三年社保繳費證明與個人所得稅有效證明。
注:佳木斯市高技能人才引進提供資料詳見參考資料。
審批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業務辦理指南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申請材料齊全的,進行受理;不齊備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須補充的材料;
2、承辦: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3、審核:人力資源市場處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4、批準:市人社局領導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審批,轉業務受理窗口辦理后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