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這點還是很人性化的(下文也會提到)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后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后,會寫上“核實無誤,準予入戶”并蓋居委會公章,然后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準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證件需復印次數:
A、夫妻雙方身份證:4次
B、結婚證(單方即可):3次
C、出生醫學證明:3次
D、戶口本:3次
E、計劃生育服務證:3次
F、單位證明:1次
G、其他所需證件按辦理部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