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盤錦戶口遷入政策條件規定,盤錦買房落戶政策詳細解讀
辦理材料
1、盤錦錄用調動落戶材料
(1)、錄用為公務員、教師、工人的,允許其本人來盤落戶。所需材料:戶口簿或者戶口遷移證、錄用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
(2)、干部或者工人異地調動人員,有固定住所的,允許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來盤落戶。所需材料:戶口簿、調動介紹信及復印件、居住證明。
2、盤錦復轉退伍軍人落戶材料
(1)、轉業干部安置人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許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來盤落戶。所需材料:戶口注銷證明、轉業干部安置介紹信、居住證明;
(2)、退伍軍人持市民政局安置辦簽發的落戶通知單,允許其本人來盤落戶。所需材料:戶口注銷證明、市民政局安置辦簽發的落戶通知單。
3、盤錦投資落戶材料
4、盤錦人才引進落戶材料
5、盤房購房落戶材料
6、盤錦三投靠落戶材料
7、盤錦戶口待定人員的落戶材料
8、盤錦工作調動落戶材料
9、盤錦出生落戶材料
10、盤錦居民抱(收)養子女落戶(持本市收養證的)材料
11、盤錦大中、專學生畢業落戶材料
12、盤錦大中專院校錄取新生落戶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盤錦派出所地址及電話匯總
辦理費用
戶口簿工本費收費標準為每本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