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購房入戶條件:
外埠人員在我市購買(包括參加房改的軍產房等、贈與房、繼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準許本人、配偶、同住(指戶口在同一個戶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戶口遷入我市(夫妻不可拆戶辦理、18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單獨遷入、軍人購房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可遷入,住宅沒有面積和金額限制、非住宅需達到50平或20萬)。
高校學生入學,畢業、就業等入戶條件:
1.普通高中等院校學生畢業落戶:經省、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批準的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并在我市就業或先落戶后就業人員。
2.我市生源的學生因故轉學、退學。
3.技校學生畢業落戶:凡在我市技工學校學習期滿,獲得技工學校學歷證書(2年以上學制)和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未婚應屆畢業生,在沈就業(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并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人員,準予其本人落戶。
4.普通高中等院校錄取新生落戶:我市普通高中等院校錄取的學生(省內學生原則上不遷移戶口、省外只限當年錄取的學生一年以內辦理完畢)。
5.普通高中等院校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落戶(擇業期二年)
6.經省、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批準的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并在我市就業或先落戶后就業人員。
辦理材料
購房材料:
1.本人申請書;
2.戶口簿、身份證;
3.產權人及隨遷人員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證(2012年1月1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和《遼寧省自然人商品房地產交易稅收申報表》、集體土地可不提供);
6.參加房改的軍產房等需提供相關手續,贈與、繼承房需要公證書,拍賣房需提供法院判決書;
7.軍人需提供軍官證;
8.村委會和村民代表表決同意書(農村地區購房)。
投靠配偶落戶:
1.本人申請書;
2.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3.結婚證;
4.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5.落戶地合法房屋手續、戶主戶口簿、身份證;
6.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
7.村委會和村民代表表決同意書(城市遷往農村)。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材料手續齊備,情況清楚的,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1.外埠人員投資社會公益事業落戶、異地入伍符合安置落戶條件的士官及未婚退役士兵落戶
2.經省公安廳批準的歸國港、澳、臺胞辦理落戶
3.原籍既不在我市,也不在我市注銷戶口的,但回國后在我市就業的留學人員辦理我市戶口
4.技校學生畢業落戶
5.外埠人員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使用市區勞動力30人以上落戶
6.委托經營、租賃我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人員納稅
7.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落戶
8.在我市以專利、科研成果作價投資入股人員落戶
9.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人員落戶
10.科技特殊人才、特殊貢獻人員落戶
遼陽其他入戶情況辦理時限
收費:免費
辦理地點
戶口地所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