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農民晚婚的,免除夫妻雙方1年的農村義務工;晚育的,免除產婦1年的農村義務工。”??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9月29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
拓展閱讀??2017年貴州生育新規
3月31日下午,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規定婚假一律13天;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延長60天,男方護理假延長8天,共15天。新條例從公布之日(3月31日)正式施行。同時,在享受以上假日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晉級、晉職和提薪。
好消息一:延長婚假
此次修正案中備受關注的一項是:
不管你是否晚婚,
貴州婚假統一延長10天,
加上國家法定的3天,
貴州人的婚假一共13天!
當然,這里的“日”,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也就是說,13天的婚假,包括周六周日以及其它法定假日。
好消息二:延長產假
除了婚假延長優生優育之外,
產假和護理假也有相應的延長。
不管你何時生,生一孩還是二孩,
產假同享延長60天,
加上法定的98天,共計158天。
同時,男方的陪護假也延長了8天,
一共可以休15天。
好消息三:獨生子女繼續享受獎勵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還有依法生育兩個女孩并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
可以繼續享受獎勵及優惠政策。
但是,已經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如果生育了第二個子女,
二女絕育戶違反新條例規定再生育的,
停止原享受的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待遇。
好消息四:再婚夫婦可生育共同子女
如今社會上重組家庭也是比比皆是,
此草案也考慮到了他們的需求。
為了增進家庭福祉,
兼顧再婚夫妻個人生育數與合計子女數,
允許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個共同子女。
新條例在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前提下,考慮到一些家庭的實際情況,明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具體要求是如下:
1、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的;
2、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兩個子女的;
4、已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子女,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