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特教學校黨支部學習考核制度
為加強干部職工能學習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嚴肅學習紀律,保證我校黨員學習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全校黨員必須按黨支部工作學習制度的規定進行學習;
2、教職工必須學習完成學校黨支部年初制定的學習計劃任務,根據情況增加學習內容;
3、不得無故請假和請“霸王假”,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黨支部學習活動的以曠工論處;
4、嚴格考勤制度,建立統一的考勤登記冊,考勤由辦公室人員記錄、統計。工作人員參加黨支部學習活動的考勤,作為外勤補貼發放、優秀共產黨員考核及各項獎勵的依據。無故不參加黨支部學習活動2次以上者,不得參加當年優秀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每年按參加學習考勤情況兌現獎懲。
巴州特教學校領導班子民主議事制度
認真執行“集體領導、民主討論、個別醞釀、會議決策”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努力提高領導決策水平,特制定民主議事制度。
1、堅持領導班子每周一例會制,共同研究學校日常工作。
2、堅持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3、明確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增強工作主動性,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4、凡屬重大問題,必須向班子集體通報,由領導班子充分討論,必要時可征求群眾意見,在此基礎上,由校長最后做出決策。任何領導成員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他個人凌駕于集體之上。
5、領導班子要定期召開教師座談會,聽取廣大教師的意見,以便于更好地開展工作。
6、領導班子要采取不同形式總結學校工作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巴州特教學校黨的集體領導制度
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領導制度中的體現,是各級黨委實行正確領導的可靠保證。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必須堅持集體領導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一要建立和完善有關議事原則、表決制度。黨內重大問題必須通過委員會集體討論做出決定,而不能由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
二要實行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和制度。在集體做出決定后,要做好具體分工,明確任務和職責,各盡其職,各盡其責。
巴州特教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教代會制度
1、學校按規定于每年召開一次教代會、民主評議干部一次。
2、全面落實教代會職權、凡學校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重大規章制度和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均應提交教代會討論、審議通過。
3、建立教代會會前審批和會后報告制度,便于上級工會會前指導和會后檢查。
二、落實教代會職權,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
1、審議建議權:聽取并審議校長的辦學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學校財政預決算和其他重大事項。
2、審議決定權:審議決定教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教職工住宅分配和其他有關教師的生活福利及其他重大事項。
3、審查否決權:審查同意或否決學校的獎懲條件等各項規章制度。
4、評議監督權:評議學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提出獎懲或任免意見。
5、選舉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決策,選舉校長和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報上級審批。
三、大力推行校務公開。校務公開是實現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通過校務公開,讓教職工知校情、參校事、議校政,有利于突出其主人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