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昨日舉行的條例宣講座談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悅倫表示,對創新失誤的寬容和對創新積極性的保護是條例的亮點之一。這樣,可以減免創新承受的不當壓力,避免干部“為官不為”。
寬容創新失誤
劉悅倫在宣講中稱,條例是“以支持制度創新為立法核心,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具有廣東特色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如何支持制度創新?創新容錯機制便是重要體現。劉悅倫表示,對創新失誤的寬容和對創新積極性的保護是條例的亮點之一。
為了減免創新承受的不當壓力,條例建立創新容錯機制,規定在自貿試驗區進行的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這主要是針對有些干部‘為官不為’,擔心創新出錯之后秋后算賬、承擔責任而不敢大膽創新,”劉悅倫說,容錯機制將有助于提升干部創新積極性。
據了解,為了激發創新的動力,落實“法無禁止即自由”精神,條例明確規定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未明確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項,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創新活動。
集中執法方便企業
強化綜合管理與服務也是自貿區條例的亮點之一。據了解,為了改進綜合管理方式,條例要求自貿試驗區建立集中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而且從嚴控制檢查活動,對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檢查的,有關主管部門不得擅自開展檢查,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檢查事項,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機制。
“集中執法的機制是條例給自貿區的一個便利,將有利于企業的發展,不然今天環保去查,明天工商去查,企業肯定吃不消,”劉悅倫說,集中執法時,各方面人員都要到,體現了政府的高效。“集中執法方便了企業,但前提是要建立市場主體違法經營行為提示清單,告訴企業哪些事情不能做。”
為了優化公共服務,條例建立“反向評估機制”,規定由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或市場主體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情況進行打分,并納入該部門的年度考核。
做綠色低碳的標桿
促進高端產業集聚發展也是條例的一大亮點。條例中重點提出要支持總部經濟、貿易、航運、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外包等高端服務業,以及新型要素交易平臺、跨境電子商務、汽車平行進口等新型貿易業態發展。
廣東省副省長何忠友昨日在作貫徹部署時表示,目前,自貿試驗區已吸引了一批大型企業的海外總部和區域總部入駐,國際貿易航運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已有一定基礎,新型貿易業態發展態勢良好。接下來,要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配套支持政策力度,完善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稅收征退、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撐系統,強化招商引資,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高端產業聚集區,并輻射帶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
“自貿試驗區應該是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標桿,必須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理念貫穿各領域、全過程,”何忠友還指出,廣東自貿試驗區要在建設智慧城市、綠色建筑、出口產品低碳認證等方面積極探索,建設成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范區。
在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創新方面,何忠友指出,要推動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進一步擴大自貿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重點推進個人跨境投資方面的創新突破,探索建立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同時,還要注重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監督和打擊各類洗錢、恐怖融資、逃稅等非法行為,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發展相適應的風險防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