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關于《國家土地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共20條,主要規定了四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土地督察權限。征求意見稿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土地督察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審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事項,應當接受督察機構審核監督;任何單位、個人認為地方人民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均可向督察機構舉報。二是規范土地督察工作,細化督察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土地總督察結合土地征收審核、違法案件舉報線索等,確定實施督察工作并組織成立督察組等。三是強化土地督察效力,監督地方政府改正違法行為。四是嚴格對督察機構的法紀約束。征求意見稿規定,督察機構不直接查處案件,不改變、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職責等。
鏈接:國務院發布《國家土地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 保護農民土地權益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國家土地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向公眾征求意見。我們知道,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已經實施了10年,國土資源部也在全國建立了9個土地督察分支機構,十年來,土地監督部門的監督力度得到有效提升。但是,為了更好地強化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法律部門認為有必要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對土地督查的工作進行進一步的規范和約束。于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國土資源部起草了這份《國家土地督察條例》。
據悉,這部《國家土地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一共列出了20條規定。對督查工作的方方面面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孔祥智認為,《督察條例》全面而又清晰,對督查什么、怎么督查、督查后怎么樣處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確規定。
孔祥智:這項條例的出臺,盡管現在是征求意見,應該說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個人的看法,這個督察條例,有幾個方面的亮點,
第一個它明確了督查什么。根據條例的征求意見稿第二條,主要是四個方面,一個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
第二個是土地集約利用情況,
第三個是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
第四個是國家有關土地重大決策落實情況。
是督查這些重大事情有沒有落實到位。第二個是怎么督查,督察機構是按什么程序什么內容進行督查。第三個就是如果督查出現問題,怎么處理,應該向地方發放督察意見書,明確整改,地方政府如果收到督查意見書以后,應該怎么做,都說的非常清楚。最后對于督察機構的約束,這個條例也說的非常清楚,比如督察機構不能直接查收案件,他也不改變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職責,如果出現問題,應該繼續相應的什么處分,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等,我想這個條例的亮點,可以簡單歸類為這四大亮點。
可以說,這次《國家土地督察條例》的出臺,主要針對的對象是各地的土地督察機構。那么這個條例和咱們農民又有什么關系呢?對此,孔祥智認為,《督察條例》在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為農民保護土地提供了權威的平臺,為農民申訴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孔祥智:那么這個條例和廣大農民的關系在什么地方,我們回過頭來看,條約征求意見稿的第二部分,他在督查什么,我說過有四大方面。其中和農民關系非常密切的有這么幾個方面,第一就是在廣大農民土地被征用的時候,如果征用不符合程序,或者補償不到位,廣大農民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把意見反映到土地督察部門。第二,我們知道現在土地流轉,有些地方比例很大,這個過程必然會出現一些土地流轉的機構,尤其是土地流轉大企業,一下就流轉幾千畝地甚至幾萬畝地,有可能出現在流轉的時候,土地被用于非農業化的情況,對于這些,農民一旦發現都可以向土地督察部門進行舉報。也有可能出現土地流轉了以后,他不是集約利用,可能導致土地被濫用,或者導致土地肥力下降的情況,這些都是嚴重損壞農民利益的行為。農民一旦發現這個情況,也可以及時向土地督察部門去反映情況。所以這個《土地督察條例》盡管看上去和農民關系不大,實際上和農民關系是非常密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