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廣東東軟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廣東東軟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廣東東軟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東軟學院校[2017]106號,2017年7月)
1 目的
為充分貫徹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學生個人志向和學習興趣,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我院學生轉專業管理,根據《廣東東軟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廣東東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專科層次學生。
3 職責
本辦法由教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各院系和相關部門配合。
4 內容
4.1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2)在校期間在某—專業領域取得突出成績,或在某一專業領域的創新創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可以證明轉入相應專業能發揮特長者;
(3)因學校專業調整、停招,休學復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復學的學生、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以及因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被降級處理的學生,不轉專業無法學習者;
(4)已修課程平均績點達到3.0以上的學生;
(5)因其他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申請轉入學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班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
4.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新生未報到入學、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含定向生、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的學生;
(3)未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的學生;
(4)由低批次錄取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的;
(5)由專科轉入本科的;
(6)已有轉專業(包括提出過申請未獲批準者)或轉學經歷者;
(7)處于休學、保留學籍、退學、轉學等學籍異動期間的學生;
(8)存在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開情況的。
4.3 轉專業辦理程序
學生轉專業應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有關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
4.3.1 學生申請:由學生本人持個人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填寫《廣東東軟學院學生申請轉專業審批表》,并到教務部申請打印成績證明。
4.3.2 轉出院系審核:經轉出院系研究同意后,由院系主任審核簽字。
4.3.3 轉入院系審核:轉出專業所在院系將擬轉出專業學生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擬轉入院系,擬轉入院系成立由系領導、教研室主任、教師等組成的考核組,通過材料審查、筆試、面試等方式對擬轉入學生的專業特長、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核,共同研究確認是否適合轉入本院系相關專業,由擬轉入院系主任簽署意見。
4.3.4 學校審批:轉入專業所在院系將所有材料統一上報教務部進行形式審查,經教務部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經全校公示無異議后,由教務部撰寫文件上報廣東省教育廳審批。廣東省教育廳批準后,由教務部統一通知各院系具有轉專業資格學生名單,方可辦理轉專業手續。
4.4 轉專業辦理時間
4.4.1 提出轉專業申請時間:本科學生在第1學年或第2學年的春季學期第12周內提出申請;?茖W生在第1學年的春季學期的第12周內提出申請,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4.4.2 辦理轉專業手續時間:學生須在轉專業申請批準后1周內,憑學生證到教務部和轉入院系辦理相關手續,并從轉入學年起按照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及相關費用,未按照規定繳納學費者取消轉專業資格。
4.5 學生轉專業后的相關要求
4.5.1 學生專業調整后由轉入院系負責學生的管理,轉出院系應在學生轉出1周內將與學生有關的檔案材料移交轉入院系,并作好交接手續。
4.5.2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照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修滿規定的各類學分,達到畢業要求,通過畢業資格審查,方可畢業。
4.5.3 學生轉專業后,其轉專業前在原專業所修得的課程學分按如下原則進行認定:
(1)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名稱及教學要求相同,且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時數等于或高于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時數,所修得的該課程學分有效,作為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學分統計;
(2)不滿足以上情況的課程成績做無效處理,轉入專業應修但未獲得學分的課程須申請重修或補修。
4.5.4 轉專業學生必須在轉專業申請批準后1周內到教務部查詢轉入專業與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區別情況、未修讀的必修課、選修課并辦理補修手續。因過期未辦理補選手續、未補修相關課程,未完成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學分而影響學業和畢業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4.5.5 學生轉專業原則上編入同一年級,對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如有超過16學分的轉專業前應修讀課程而未修讀的,則轉入下一年級學習。
4.5.6 每位學生只有一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轉專業申請一經批準,不得更改。
4.6 學校對轉專業情況進行公示。教務部將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在學校教務系統公開信息5個工作日。對公示的申請轉專業學生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教務部提出,教務部會同被異議學生所在院系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取消當事人轉專業資格;公示期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教務部在公示期滿后發布公告,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4.7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上級及學院有關文件執行。
二、廣東東軟學院有哪些專業
思沃創新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創新班) |
國際教育學院 | 軟件工程 電子商務 軟件技術 電子商務 |
外國語學院 | 日語 商務英語 商務英語 商務日語 |
數字媒體與設計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數字媒體技術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工業設計 環境設計 |
商務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工商管理(創業與經營管理方向&智慧量化管理方向) 市場營銷(大數據營銷方向&國際營銷方向) |
信息管理與工程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物流管理(跨境物流與供用鏈)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電子商務 |
計算機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網絡工程(智能互聯方向) 電子信息工程(智能技術方向) 軟件工程(大數據與機器學習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