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佛山科學技術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佛山科學技術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求,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規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以下簡稱學生)轉專業管理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章程》和《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錄取的原則,每個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第三條 新生入學階段,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可辦理轉專業(以下簡稱入學轉專業):
1. 新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檢查證明,并經學校醫院復核,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2. 身體殘疾的新生入學后,可申請一次轉專業機會,但其殘疾程度符合轉入專業的身體要求;
3. 新生入學后,自愿報名并通過學校國際班、特色創新班專業的選拔,可申請轉入相應的國際班、特色創新班專業。
第四條 第一學期期末,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轉專業申請,獲得一次轉專業機會(以下簡稱優選轉專業)。
1. 理論課的期末考試無不及格課程;
2. 理論課的期末考試總分在本專業排名前40%的學生;
3. 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 高考分數不低于申請轉入專業當年當地高考錄取最低分數線者,但理論課期末考試總分在本專業排名前10%的學生不受高考分數限制;
第五條 學生在讀期間,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以下簡稱其它轉專業):
1.按大類招生分流至相關專業學習的學生;
2.休學期滿復學時,因學校專業調整或停止招生,無法在原專業學習者;
3.退伍后恢復學籍者;
4.休學創業,復學后發現其他專業更適合其發展者;
5.經科研處確認,署名“佛山科學技術學院”,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圖認定的)公開發表論文,或有發明專利授權者;
6. 經學生處、團委確認,參加省級以上科技文化活動競賽(政府組織的競賽活動)獲得二等獎以上,省級排名第一者,國家級排名前三者;
7.經過第一學年學習,對所學專業不感興趣,繼續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者;或第一學年課程不及格門數已達到留級條件但未達到退學條件者,可申請留級轉專業,但仍須符合第四條第4點;
8. 申請轉入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的相近專業者,但須符合第四條第4點和第六條;
9.根據學校其它規定允許轉專業的學生。
第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1. 藝術、體育、音樂類專業轉入非藝術、體育、音樂類專業,或非藝術、體育、音樂類專業轉入藝術、體育、音樂類專業者;
2.高考文科生轉入不招收文科的理科類專業,或高考理科生轉入不招收理科的文科類專業者;
3.我校與高職院校開展“專插本”、“4+0”協同培養的本科學生;
4.入學以來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者或惡意拖欠學費者;
5.畢業班的學生;
6.無正當理由及其它不符合轉專業者。
第七條 入學轉專業程序
1.因身體健康原因或生理殘疾需轉專業學習的新生,在入學第一學期第2周,學生填寫《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入學)》,并根據申請理由準備好相關支撐材料,轉出學院同意后再送至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同意并公示后于第3周前報送教務處。
2. 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復核,組織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確定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并送學校紀檢部門備案。
3、申請轉入國際班、特色創新班專業的新生,入學后填寫《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國際班、特色創新班)》,向相關二級學院提出申請,各二級學院根據相關國際班、特色創新班學生選拔的實施細則,在新生正式上課前完成選拔工作,并為符合條件的新生辦理好轉專業手續,在第4周前把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
第八條 優選轉專業程序
1.第一學期第18周,教務處發布轉專業通知,公布各專業當年當地高考錄取最低分數,并按照各專業該年級學生數的5%,計算各專業可以轉出和轉入學生數。第19周,各專業按第四條的要求向學院上報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名單,由學院統一公布。
2.第二學期第1周,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向轉出院系提交《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優選)》,逾期不予受理。轉出院系根據擇優錄取原則,確定各專業轉出學生名單并予以院內公示。
3.第2周,轉入院系根據擇優錄取原則,確定各專業轉入學生名單并予以院內公示,并將轉入學生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交教務處復核。
4. 第2-3周,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擬接收轉入學生的材料進行復核,組織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確定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在相關網頁公示1周,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九條 其它轉專業程序。
1.按大類招生分流至相關專業學習的學生由相關二級學院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轉專業手續;二級學院內相近專業轉出轉入專業的人數由二級學院控制在5%以內。
2. 第五條的2、3、4、5、6類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學院和學校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報教務處復核,學校召開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確定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在相關網頁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3.教務處只在每學期的第18周和第1周集中受理學生的其它轉專業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第十條 獲學校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需及時到轉入專業進行注冊并按當年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辦理轉專業一次,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放棄轉專業,獲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能轉回原專業。
第十二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在轉專業未獲批準之前,須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和考試,且在轉專業學期不能參加校級公選課的選課。
第十三條 獲批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讀課程,學籍異動前所學課程已取得的學分,若屬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完全相同(名稱和學分相同)的課程,學分有效,不需確認;若屬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相近的課程,該課程的學分需經確認方能有效,被確認課程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課程相比,前后學分不能超過1學分。
第十四條 獲批準轉專業學生原所學課程不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其學分不予承認,若屬轉入專業的跨學科課程,可以申請確認為校級公選課學分。課程不足2個學分的,不予確認;課程超過2學分的,只確認為2學分。
第十五條 獲批準轉專業學生所缺課程應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補修,學生補修課程與其它課程若時間沖突,可按規定申請自修,考核通過方能獲得學分。
第十六條 其它特殊情況的轉專業申請,需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七條 各學院應成立轉專業考核工作小組,并根據此辦法制定相應的轉專業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備案,同時指定具體負責教師或工作人員為學生提供相關咨詢。
第十八條 本細則適用于我校2018級及以后入學的全日制本科生。原有《佛山科學技術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佛科院教〔2017〕47號)文件同時作廢。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有哪些專業
經濟管理學院(質量與標準化學院) | 金融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人力資源管理 會計學 工商管理 |
法學與知識產權學院 | 法學 思想政治教育 |
醫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 藥學 醫學檢驗技術 口腔醫學 護理學 |
人文與教育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 | 漢語言文學 英語 教育技術學 學前教育 |
粵臺人工智能學院 | 工業設計 工業工程 智能科學與技術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旅游管理環境科學 環境工程 |
交通與土木建筑學院 |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建筑學 風景園林 |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 食品質量與安全 園藝 |
材料科學與氫能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材料化學 化學(應用化學) |
生命科學與工程學院 | 生物工程 動物科學 動物醫學 水產養殖學 |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半導體光學工程學院) | 光源與照明 物理學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工業設計與陶瓷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工業設計 數字媒體技術 產品設計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數學與大數據學院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數學與應用數學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智能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聯網工程 |
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 | 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產業班) 車輛工程 機械電子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