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肇慶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肇慶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肇慶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肇慶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肇慶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肇慶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0
第五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肇慶市端州區肇慶大道;星湖校區:肇慶市端州區星湖大道。郵編:52606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肇慶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在廣東省內錄取批次: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專科:第三批專科。其它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聯合招收港澳地區和臺灣省學生的錄取批次為聯招第二批。
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可預留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為1?1;省外各批次投檔比例為1?1至1?1.2,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學校對投出檔案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先考慮高分考生的志愿,按其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錄取完前一名考生,再安排下一考生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至最后一名進檔考生。考生總分相同時,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廣東省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一定比例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成績′60%;體育類專業:總分=文化課成績′50%+術科成績′50%。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