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放管服自查報告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的通知》,我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加強“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結合我市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政府基金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情況,就我局“放管服”工作開展自查。我局簡政放權工作在有序推進中初見成效,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進展成效
1、強化領導,壓實責任。為抓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我局成立了簡政放權工作領導小組,以局長為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按照工作要求將工作責任細化到人,確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順利推進。
2、加大宣傳,營造氛圍。深刻認識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務公開欄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放管服”理念,公開承諾“馬上就辦”,充分展示機關干部的嶄新風貌,樹立機關的良好形象。
3、理順關系,分清職責。我局根據法律法規、細則、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政府基金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等賦予財政部門的權責情況,對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清理行政權責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力求通過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進一步理清收費項目,更好地履行各項職能。梳理出了具體的責任內容和辦事流程,明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把“放管服”工作與黨風廉政工作有機結合,加大作風建設力度,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促進“放管服”工作取得實效。
4、整合部門,優化職能。加大業務下發指導力度,明確責任科室和注意事項,開通有關咨詢服務電話,做好鎮(街道)財政業務指導工作和對服務對象的服務工作。
5、立足服務,提升水平。發揚“馬上就辦”服務理念,引導財政干部轉變作風,主動作為,全面提升服務水平。辦事標準進一步規范,辦事程序進一步簡化,辦事期限進一步壓縮,辦事結果進一步優化,辦事效率得以顯著提高。今年以來,財政局窗口在辦業務704宗,辦結695宗,辦結率98.7%。
二、存在問題
近年來開展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部分許可事項下放權責進度遲緩,改革滯后。部分事項難以一次調整到位,如會計從業資格證辦證發放、調轉變更和丟失補辦等還需到我局辦理,還未能實現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一站式辦理,行政審批項目精簡力度需進一步加大,提速辦理監督力度需進一步加強。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聯網+政務服務”與部分項目的實際審批流程產生沖突。因我局的審批業務有的需要到現場勘查(如投資評審決算審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網上或電話咨詢業務,無法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政務服務工作實際,接下來我局繼續重點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有計劃、有步驟的對機關干部職工、鎮(街道)財政所行政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大家對改革和法制的認知度,形成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二是加強下放事權的監督檢查。加大監管力度,通過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受理舉報投訴、不定期深入一線調研檢查等方式,加大對局機關有關業務科室、鎮(街道)財政所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放管服”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收費清單的落實情況納入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機關效能考核,確保“行政收費進清單,清單以外無收費”。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網上審批。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批準、辦結和告知等環節實行網上審批、網絡全程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審批行為,啟動推進行政審批受理預登記(掛號)系統和信息系統證照庫建設。四是加大規范政務運行力度。完善政務公開各項制度,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范圍,將財政工作職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審批程序和崗位責任制等推行網上公開,在政務公開欄上公布辦事流程,公布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承諾,明確辦事責任主體、條件、標準范圍、辦理時限、監督渠道等內容,堅持“該公開就公開,能公開就公開”,打造“陽光財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時辦結制度。如專項資金審核,領導簽批相關業務股室進行項目審核的,各單位資料報送完整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對手續完整并符合相關制度規定者即時受理,并將發放資格證書時限從1個月提前到25天;項目資金、基建款項的撥付在資金調度到位的情況下,根據工程或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撥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各相關部門大力支持下,我們將主動配合,積極服務,及時匯報請示。以“兩學一做”為抓手,以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務高州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關于放管服自查報告2】
現將我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報告如下:
一、規范行政行為,簡化辦事程序的具體措施
(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一是精簡審批項目。原則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和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方面的審批項目,并實現目錄管理,確保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項目名稱和內容規范統一,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有效承接落實省市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權限,全部做到了無縫對接,落實對位。二是積極推進擴權強鎮試點工作,確定義興鎮、多扶鎮為試點鄉鎮,已下放縣發改、財政、國土等部門試點事項203項,其中行政收費7項、行政審批55項、行政執法87項、行政管理28項、其他行政權利16項、公共服務事項10項。
(二)大力推行并聯審批。對同一個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按照“統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審查、公開透明、限時辦結”的原則,實行并聯審批。擴大集中辦理并聯審批事項,尤其是對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企業和群眾關注的事項,通過集中辦理、并聯審批等方式明顯提速。
(三)逐步推行網上審批。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大廳管理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完善電子網絡平臺,逐步推行網上審批。不斷提高網上咨詢、網上預審率,推行政務服務大廳與電子政務大廳的同步運行。
(四)突出“三個優化”。一是優化審批事項。按照“能取締的程序和事項堅決取締,互為前置、重復審批的堅決精簡”的原則,對照國省法律法規調整變化的事項逐一進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錯項、漏項和職能交叉項目,確保審批事項名稱高度統一。堅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業生存發展”的原則,重點圍繞項目招引、城市建設、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簡審批事項。完善清理事項登記備案制度,堅決防止變相保留、變更、新增行政審批事項。二是優化審批流程。圍繞“審批環節最優”和“辦事效率最高”目標,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推進審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審批一次性告知手冊》,分類列出各類審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簡單明了、方便實用;深化“兩集中、兩到位”,堅持審批項目應進必進,規范受理方式、審查方式、簽批方式、送達方式等環節,堅決杜絕“兩頭受理”、“體外循環”。三是優化審批方式。積極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并聯式審批”,制訂行政審批行為規范、服務標準等,全面提升服務水平。根據審批事項的性質、特點和復雜程度,靈活采用網上辦理、上門服務、現場辦理等形式,確保審批便捷高效;對重大項目和應急事項提供全程代辦、預約辦理等服務,打造“綠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時辦結、超時默認制度,對審批事項嚴格按照承諾時限辦理,超時未批復、未解決的事項視為同意。
二、減少審批事項,優化審批程序的效果
(一)項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斷加強。為有效解決各職能部門在行使行政職權中權界不清、責權不統一、辦事門檻多、審批程序復雜、審批周期長等問題,特別是有效解決在行政審批中權力運行不透明、執行不規范的問題,著力解決廣大群眾辦事難,各類企業辦事難、辦事慢的問題,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協助政府法制辦啟動行政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過開展行政職權清理規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過保留、取消、下放、轉移、合并、暫停實施等清理方式,進一步減少審批前置件、流程、簽批環節、時限,規范行政裁量權,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運行流程,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各部門均達到項目減少、前置件減少、環節減少、時限減少、收費減少;實現項目規范、制度規范、程序規范、文本規范、公示規范、服務規范。確保行政職權“依法、規范、高效、透明、廉潔”運行,實現依法行政,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審批前置條件不斷得以整合歸并。對審批、備案(登記)、批準同意、審查認可、評審驗收、征求意見等形式的前置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對涉及多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前置事項,整合歸并審批職能,或明確牽頭部門協調,不得互為前置。編制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對由企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團等“第三方”出具的評價、評審、項目申請、評估、鑒證、咨詢等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務組織目錄,完善行政審批中介機構服務管理辦法。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明顯減少。對涉及行政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清理,進一步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審批的“搭車收費”和亂收費,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外,原則上取消收費項目或降低收費標準。
(四)行政審批流程不斷優化。一是完善并聯審批制。由縣工商局、發改局、住建局分別制定企業設立登記、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方案,打造聯合審批平臺,切實解決審批項目之間互為前置、互相制約的問題。二是推行聯合踏勘制。對需要到現場進行實質要件審查的,相關部門(含提供配套項目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服務機構)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請人商定的時間,由集中受理窗口統一組織集中到現場勘查、同步會審。對符合要求的,現場出具意見并加蓋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對不符合要求的,即日書面向申請人出具整改意見。三是實行“先辦后補”制。對因審批部門間互為法定前置條件或審批權限不在本級而造成不能同時提供相關資料的,經前置許可部門請示咨詢,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宏觀產業政策的基礎上,可由申請人向審批部門出具《提交資料承諾書》,約定好提交資料的期限和法律責任后,由行政審批部門預先作出審批決定,申請人在規定時限內補齊相關資料后再予以發證。四是嚴格限時辦結制。嚴格執行《四川省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相關窗口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相關的批文和證照。對在承諾時限內未作出決定的,將視為默許,經縣政務服務中心加蓋行政審批服務督查專用章后,轉入下一審批環節辦理,由此引發的后果及責任由相關窗口及所屬部門承擔。由于申請人自身原因導致不能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的,相關窗口應出具書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請人說明原因及解決辦法。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兩集中兩到位”需進一步加強。從目前的辦事效率、辦事流程來看,個別部門“兩集中、兩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實處,對窗口授權程度不充分,辦事群眾在中心窗口、局辦公地“兩頭跑”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聯審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別是省、市、縣三級聯動審批工作還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四、相關建議
(一)加強簡政放權督辦檢查。簡政放權能否到位,督查督辦是關鍵。同時,必須遵循原則,理性放權。一是依法行政原則。簡政放權應與法律、法規、規章相銜接,要“簡”之合理、“放”之有據,按法定程序運作。二是開拓創新原則。簡政放權要符合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堅持從實際出發,在現行法律、法規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權責統一原則。按照“人、事、財”匹配,“權、責、利”統一的要求,盡可能理順縣政府和縣直部門與鄉鎮的關系。四是循序漸進原則。簡政放權受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諸多因素制約,只能依條件成熟度作決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區別對待原則。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點有較大區別,縣直部門管理半徑直達程度也不同,簡政放權不宜搞一個模式。
(二)完善三級縱向聯動審批運行機制。在全面開展橫向并聯審批基礎上,大力推行省、市、縣三級縱向聯動審批運行機制。按照“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并行啟動、同步審批,及時轉外、聯合勘驗,限時辦理、快捷送達”的要求,由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審批部門開展聯審工作。探索實施聯合圖審、多證聯辦等辦法,進一步優化流程,壓縮時限,提高效率。
(三)總結推廣行政審批局服務模式。目前普遍實行的“兩集中、兩到位”服務模式已凸顯出基層難以解決的體制機制問題。從全國全省試點情況來看,成立行政審批局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審批難”“審批慢”等問題。建議及時總結我省四個地方實行行政審批局的經驗做法,適時擴大試點面,逐步推廣成立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