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此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既體現社會公平,又要進一步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適當予以照顧。
據了解,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到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連續較大幅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