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待遇一直處于不合理狀態,在公務員體系里面長期處于中下水平。由于經費保障不足,基層民警收入與付出不相符,心理不平衡。基層民警福利待遇較低,缺乏特殊保護,工作生活環境令人堪憂。基層民警政治待遇落實不到位,獎勵機制不健全,缺乏動力。如今,這一現狀終于可以得到改善了。
中央政治局會議近日研究討論了公安工作全面改革,要求警察的管理體制、人事制度應與一般公務員有較大區別。總的方向應是將警察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央政治局會議今日研究討論了公安工作全面改革,要求警察的管理體制、人事制度應與一般公務員有較大區別。總的方向應是將警察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從一般公務員中剝離出來,建立一套適應警察職業特點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
首先,警察的編制機構應與一般行政機關相區別,跳出行政機關的編制體制。警察的編制體制應按照警察工作的需要來建立,徹底跳出機關模式。警察編制體制機關化,是嚴重影響警察戰斗力的重要原因。此次機構改革,警察的編制體制必須徹底去機關化。警察的編制體制沒有必要同行政機關相對應,應參考軍隊編制體制來設置,體現戰斗化的需求。
其次,警察的工資待遇應提高。警察是和平時期犧牲負傷人數最多的群體,沒有哪一個行業能與堪比。面對天天有犧牲、時時有流血的工作環境,警察的工資待遇不應低于軍隊,至少應與軍隊持平。事實上,盡管警察與軍隊有著不同的分工,但無論平時還是戰時,警察從來都是與軍隊并肩作戰的。有軍隊的戰場必然也有警察。軍隊是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而對于警察來說卻是天天處于戰時狀態。在平日狀態下,警察的工作強度絲毫不亞于執勤備戰的軍隊,且犧牲與負傷遠超軍隊。
再次,警察的醫療、住房、子女教育等待遇應得到特殊保障。警察高強度工作導致警察身體傷病突出,英年早逝的比例遠高于其他行業,應為他們建立專門醫療機構,實行免費醫療,建立警察就醫的綠色通道。警察在執勤執法中得罪人多,經常面臨不法分子尋釁滋事、暴力恐怖報復的威脅,并殃及家屬。應為警察建設相對集中具有安全保證的居住環境,免除他們的后顧之憂。警察工作完全沒有規律,子女教育無暇顧及,應為警察子女建立優惠的入學升學政策,不要讓警察獻了青春獻子孫。
第四,警察的退休年齡應提前。作為高危行業,警察的身體健康普遍堪憂。針對警務工作特點,警察退休年齡應該提前。從警25年就應允許個人自愿退休。但也不宜一刀切,應有一定個人選擇空間。總體上應比一般公務員退休年齡適當提前。
第五,警察編制應保證工作任務需要。不能像一般行政機關那樣限制員額,不應采取行政機關的職務序列編制。警察隊伍應根據警察任務特點制定職務序列編制,根據工作任務需要確定警力員額,滿足值班備勤需要,滿足警員休假、輪訓需要。
第六,警察社會地位應得到提高。應設立中國警察節,在全社會樹立尊警愛警的輿論氛圍,激發警察的職業榮譽感。要給警察以免費游覽公園免費參觀博物館的待遇,民航、鐵路、輪船、公交給予優先購票、優先乘坐的優惠。各地方、各單位對警察家屬應給與一定的優待。
警察就是警察,既不同于地方行政機關,也不同于軍隊。以往公安機關的改革拘泥于傳統體制上的束縛,非軍即民,非民即軍,總也找不到一條適合警察性質需要的正確出路。這次改革要取得滿意的效果,就必須要跳出這個框框,建立一套只屬于警察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
公安工作改革,重點在管理和人事制度建設
警察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多年來基本沿用公務員管理辦法。除實行警銜制以及發放警銜津貼,其他方面與一般公務員基本沒有區別。但實際上警察與一般公務員有著很大的不同:
一是工作時間不同。一般公務員八小時工作制,加班工作并非普遍現象。而對于警察來說,加班工作是常態。基層單位的警員平均3天就要連續24小時值班備勤一次,逢重大安保工作還要臨時增加。特別是逢年過節,全員堅守工作崗位,越是重大節假日越是得不到休息。據統計,基層一線警員一年實際上在工作崗位執勤備勤每人多達200個工作日以上,加班1400個小時以上。這樣大量的加班備勤已經超過了基層民警能夠承受的極限。
二是工作內容不同。一般公務員的工作內容為文案、調研以及其他事務性工作。而警察除少數機關工作人員外(實際上由于警力不足機關民警參加一線執勤備勤也成常態),絕大多數警員承擔的是刑事偵查、治安管理、搶險救災、抓捕看押等執法工作,面對的是犯罪分子、嚴重的自然災害,生命時刻受到威脅。除戰時軍人之外,警察是最具高危性質的職業。據統計,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先后有1萬多名公安民警光榮犧牲,15萬多名公安民警英勇負傷。在和平時期,犧牲負傷人數最大的群體是公安民警。
三是工作環境不同。一般公務員在機關坐辦公室,風吹不到,日曬不到,雨淋不到。而警察中絕大多數警種的工作環境在室外,常年風吹日曬雨淋,任何惡劣天氣環境下都要堅守自己的崗位。交警無論嚴寒酷暑都要在路面站崗執勤,還要面臨嚴重的機動車尾氣污染。刑警在破案中風餐露宿,舟車勞頓,蹲守臥底,還要經常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消防警察在撲救火災時那里火大往哪里沖,時刻面臨生命危險。治安警察哪里危險哪里上,經常接觸爆炸、劇毒等危險品,全力維護社會秩序。
四是工作強度不同。一般公務員坐辦公室做的是腦力勞動或輕體力工作。而警察的工作既是高強度腦力勞動,又是高強度體力勞動。警察在執行任務中,無論是長時間地站崗執勤,還是搶險救災,或是抓捕蹲守制服犯罪嫌疑人,都需要付出高強度的體力。而辦理案件時又要書寫各種執法文書,研究制訂審訊計劃處置方案,縝密調查取證,付出高強度的腦力勞動,需要能文善武的素質。
五是工作性質不同。一般公務員所做工作為行政管理和機關事務性工作。雖然有的部門也具有執法性質,但仍是行政管理的執法模式,而警察的執法工作具有武裝軍事性質。正像人民警察法所表述的: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武器。為制止嚴重違法犯罪活動的需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為偵查犯罪活動的需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執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強制措施。這些職能是一般行政機關和公務員所不具備的。
這些不同,要求警察的管理體制、人事制度應與一般公務員有較大區別。總的方向應是將警察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從一般公務員中剝離出來,建立一套適應警察職業特點的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