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薪金所得個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總工次 -“三險一金”-免征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免征額是指3500,“三險一金”是指養老、醫療、失業三險,一金指住房公積金。由于生育、工傷保險金全由單位繳納不應計算在個人所得稅計稅范圍內。
3、舉例: 以“總工資5105元,三險一金105元”為例,計算如下:個稅=(5105—105—3500)X3%—0=45元
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延伸閱讀: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如何確定?
根據官方解釋,最近一次調整中(2011年),免征額是根據“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認為2010年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月消費支出約為2167元,從而將免征額定為3000元,后在最終表決時提高至3500元。
而實際上,但在財政部的依據數據中,城鎮居民居住支出不包括購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虛擬租金,也就是說在目前高昂的房價下,買房費用包括每月為此所承擔的利息等龐大的支出,沒有統計進個稅免征額中。
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迄今已實行兩年有余,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大樹等 多位財稅專家此前在某財經沙龍上表示,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工薪階層稅”,建議改按家庭征稅,以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同時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監管,實現真正的稅負公平。
年終獎如何納稅?
需要分攤12個月后再定稅率,如何分攤呢?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與個人月工資收入是否達到個稅免征額3500元(指已按國家規定扣除了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后的金額)有直接關系。
月收入不足3500元的職工,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后,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其年終獎個稅金額 =(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小明的年終獎金為12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計算出小明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為958.33元,根據稅務部門公布的工資、薪金所得稅率對照表,958.33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1500 ×3%=34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小明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45元。
月收入超過3500元的職工,其年終獎個稅金額= 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小強的年終獎金為12000元,假如他當月工資為4000元,則以12000除以12,得出小強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000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2000×3%=360(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4000-3500)×3%=15(元),小強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60+15=375(元)。
好了,個稅的事情說得差不多了,接著說 開頭讓小編抑郁的那件事, 事情是這樣的:小編聽說 如果年終獎在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1元甚至1分錢,稅后收入反而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1元收入減少8萬多元。比如:發18001元比18000元多納稅1155.1元;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88000.45元。所以,各位網友,請提醒你們的老板,在發年終獎時,要避開這些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