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退休金的2%,申請病退符合以下條件:
(1)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周年,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2)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后滿1年;(3)惡性腫瘤、尿毒癥、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醫療期滿;(4)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滿5年,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
2、申請病退的流程:
職工在申請病退鑒定報名時須提交《病退鑒定申請表》、《病退鑒定須知》、本人簽字的申請書、正規住院病歷和住院醫療費報銷憑證以及市、縣兩級醫保中心醫療保險費支付單。如個人存根丟失,可提供醫保中心存根復印件并加蓋醫保中心印鑒,未參加醫保的單位可提供單位財務醫療費報銷憑證如何才能辦理病退
一、病退的首要條件是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病退鑒定本著本人自愿申請的原則。
二、病退鑒定申請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鑒定工作和結論由市社保局和市鑒定中心承擔。
三、病退鑒定申請程序。
自愿申請病退鑒定的人員向所在單位申請,填寫《重慶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或《重慶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上門服務鑒定申請書》《重慶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告知書》《重慶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并提供以下資料:本人患病的病史資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須提供3年以上、癲癇病患者須提供2年以上的系統治療病歷資料),病史資料需加蓋醫院的鮮章和騎縫章。
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服務科,并按規定交納鑒定費,具體鑒定時醫院所發生的檢查費用由病退鑒定人員直接交付檢查醫院。
四、病退鑒定體檢及結論按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重慶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2〕267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申請人在收到《鑒定結論書》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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