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漲工資向來是大家關注的重點,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準備了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6月26日通報,2017年1月國務院出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方案后,各地區和相關部門抓緊貫徹落實。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面臨的情況比簡單調整工資標準更加復雜,各地區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增加工資等進行了調研測算,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在各地區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工作總體進展順利。截至目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從6月起,有些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由于各地具體情況不一樣,工作進展不平衡,全國范圍內將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介紹,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不是簡單地增加工資,而是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的。因此對個人來說有兩筆賬,一是按規定的政策標準增加了多少工資,二是在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后實際增加了多少工資。由于各地工資收入水平存在差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也相應存在差異,而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不同人員扣除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論上會存在少數人員調資按統一標準增加工資較少、而按規定的基數個人繳費較多的情況。對此,有關部門將指導地方采取相應措施,不出現“不漲工資”的情況。
據了解,從2006年至本輪調整前,公務員基本工資已9年未漲。那么本輪工資調整到底會漲多少?2017年年初時李忠曾透露,要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在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的同時,規范津貼補貼要按相同的額度相應減少,這部分收入并沒有增加。其次,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考慮這些因素,實際增資幅度并不大。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工資實際增長300元左右。
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善意落到實處
6月26日下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聞發布會發布消息,截止6月下旬,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準備工作全部完成。
今年5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落實定下了最后期限:“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此次人社部稱到目前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準備工作已全部完成,算是一種明確回應。事實上,從6月份起,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此前媒體已有報道,多個省份已經開始落實。不過,由于各地具體情況不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全國范圍內將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此番公務員工資調整,是2006年來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的首次調整,涉及4000萬人員,牽涉范圍廣,加上還要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以銜接,牽涉到國家統一標準和地方津貼標準的多元化平衡,其中復雜程度和需要協調的領域之大可想而知,的確需要從中央部門到地方作好大量的銜接和配合工作。
當然,機關事業單位的漲薪,也牽涉到社會各方的意見與看法,需要加強溝通,注意透明度和公信力的維護。此次人社部的新聞發布會與此前相關負責人對輿論的回應,都對各方關切的重要問題予以了說明。
如對于為何漲工資,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7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于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于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系的調控。而依照公務員法中的相關規定,也應比照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結果安排公務員工資增長。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不是簡單的增加工資,而是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因此對個人來說有兩筆賬,一是按規定的政策標準增加了多少工資,二是在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后實際增加了多少工資。但由于各地工資收入水平存在差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也相應存在差異,而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不同人員扣除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將出現有多有少的情況。對此,此次人社部新聞發布會已作出明確回應:有關部門應將指導地方采取相應措施,不出現“不漲工資”的情況。這應該是此次漲薪工作的底線所在,各地在落實過程中應有意識地加以杜絕。
要將機關事業單位漲薪的改革善意落到實處,地方在落實過程中還需要做好幾個關鍵方面的工作。一是,工資調整要確保向基層傾斜。長期以來,從全國總體水平來看,基層公務員工資普遍偏低,為保障基層公務員能夠更好履行他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責,工資調整向基層人員傾斜的目標,不容偏移。在6月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要保障廣大基層公務人員、包括國家部委的處級及以下公務人員工資收入的合理增長,說明了中央的要求所在。
二是,各地對“吃空餉”等問題的治理應該加速。此前李忠就表示,沒有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的治理工作的省份,不能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目前工資調整的落實在即,相關問題的治理也應該盡快拿出任務完成清單,配合好工資調整和保險制度改革的步伐。
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其意義不應該只是公務人員群體的“漲薪”,而是指向整個社會行政效能的提升,最終應換來全體社會的效益增量。因此,各地落實上,既要在全面統籌的基礎上確保按照既有的時間表加以推進,又應因地制宜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細則和標準,確保此番工資調整的制度善意能夠最大程度體現。
今年多地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人均上漲約300元
近期,四川、內蒙古、吉林等多地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會議,明確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水平。人社部去年也曾明確,要每兩年調整一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去年明確,要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年年初,各地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正是機制建立后的首次調整。其中,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調整將向基層傾斜。人社部發言人李忠介紹,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有4000萬在職人員,其中800萬在鄉鎮一級,不僅條件相對艱苦,工資還偏低。
李忠表示,將通過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穩定基層工作隊伍,鼓勵人員向基層流動。
這次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調整,并不是獨立的,而是和去年啟動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并軌同步進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上漲的同時,還要扣除需要個人繳納的8%的養老保險、4%的職業年金。調整后,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在300元左右。同時,調整后,要增加基本工資在收入中的比例。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張翼表示,這更利于中央統一管理和工資透明。把本地、單位內部決定的津補貼大大縮小,把灰色收入轉變為陽光下的工資,使得真正的職級工資明確,使得工資陽光化有了重大進展。
本輪調整前,從2006年起,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就沒有進行過調整。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調整將我國建立正常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機制,探明道路。
蘇海南指出,公務員法講的清楚,根據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及其變動,以及物價等因素綜合考慮,安排公務員工資的調整,這也為今后建立正常的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趟出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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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增資月人均300元
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提高幅度為月人均500元,其中200元從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中納入,實際增資月人均300元。這是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后的第一次增資,將于12月底前兌現到位。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福建日前下發《印發福建省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調整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根據通知,調整后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
離休人員離休費也將增加
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也將增加。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50元,省部級副職110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50元,縣處級正職600元,縣處級副職50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