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調薪方案出爐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11月2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方案的通知》,正式對外發布了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和《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的實施方案》。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按照3個方案的要求,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從7月1日開始,各盟市、各部門務于本月底前完成調整工作。
機關工作人員 職務工資漲75~2585元
《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明確,從7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510元至5250元分別提高到585元至7835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后,規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降低,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行。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后,以國家統一規定的納入額度為基數,按現行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在規范津貼補貼中所占比重,確定各自的納入額度。在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適當調整機關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后,規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降低,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剩余的額度執行。
除了上述內容,該《方案》還明確,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3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500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61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6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上述人員相應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減少的額度按錄用后所任職務相應減少。
機關新參加工作的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實行學徒期和熟練期制度。取得初中及以下畢業學歷的技術工人實行兩年學徒期,學徒期工資標準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專和技校及以上畢業學歷的技術工人,實行一年學徒期,學徒期工資標準為1470元;普通工人實行一年熟練期,熟練期工資標準為1410元。上述人員相應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納入的額度按轉正定級后所聘崗位相應減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崗位工資漲240~1040元
《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明確,從7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降低。
同時,該《方案》還明確,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3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500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61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6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上述人員相應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納入的額度按轉正后所聘崗位相應納入。
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實行學徒期和熟練期制度。取得初中及以下畢業學歷的技術工人實行兩年學徒期,學徒期工資標準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專和技校及以上畢業學歷的技術工人,實行一年學徒期,學徒期工資標準為1470元;普通工人實行一年熟練期,熟練期工資標準為1410元。上述人員相應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納入的額度按轉正后所聘崗位相應納入。事業單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崗位,同時又聘任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仍按現執行崗位工資序列對應的職務(崗位)調整其基本工資標準。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10%。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 每月至少增加400元
《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的實施方案》明確,從7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50元,省部級副職110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50元,縣處級正職600元,縣處級副職50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是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優化工資結構的具體措施,有利于調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性。我區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把好事辦好;要嚴格執行實施方案,把各項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要統籌考慮相關群體尤其是困難群體生活保障,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要在提高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按納入額度相應降低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標準,防止出現明納實不納或邊納邊漲的情況;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紀律,加強輿論引導,避免引發誤讀和炒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