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深入基層、服務社會,開展暑假社會實踐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實踐活動通知,供大家參考。
篇1: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
全校各級團學組織: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深入基層、服務社會,樹立和踐行,切實提高青年學生社會認知、實踐應用和理論創新能力,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成才。校團委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組織開展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黨走”
二、項目申報
(一)項目類別
1.校級立項基地
(1)申報對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實踐基地
(2)申報機制:
①申報“校級社會實踐基地”需以學院為單位向校團委提交校級立項基地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②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已獲得“校級社會實踐基地”稱號的實踐基地,只需向校團委提交年審材料(詳見附件2),年審通過可直接予以立項。
(3)資助額度:凡申報并通過評審獲得校級立項的實踐基地可獲得10000元基地建設經費資助。
2.校級立項項目(45個)
(1)申報對象
類別一: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推薦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
類別二:校級學生組織(含校級學生藝術團體)
類別三:各學生社團、各級志愿服務公益組織;
類別四:校級“分層次一體化”培訓班各班學員團隊;
類別五:在2016-2017學年共青團工作“五四”綜合表彰中獲得校級“紅旗團支部”、“十佳主題團日活動”榮譽稱號的團支部。
其中,除類別一按分配名額(詳見附件3)推薦實踐項目(團隊)外,其他類別的各組織、團體、團支部至多允許申報一個項目(團隊)。
(2)申報機制
申報團隊需按照實踐活動相關要求及參考主題(詳見附件4、5),認真填寫立項申報書(詳見附件6)
類別一:由學院學生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并上交至學院團委(團總支),由學院團委(團總支)根據分配名額(詳見附件3)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含學術不端檢測),并在院內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方可上報至校團委;
類別二:校級學生組織(含校級學生藝術團體)自行組隊的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并經分管指導老師簽字審核后,直接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三:各學生社團、各級志愿服務公益組織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掛靠(指導)單位指導老師簽字蓋章后,由掛靠(指導)單位統一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四:校級“分層次一體化”培訓班各班學員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校團委組織部匯總后統一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五:在2016-2017學年共青團工作“五四”綜合表彰中獲得校級“紅旗團支部”、“十佳主題團日活動”榮譽稱號的團支部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學院團委(團總支)匯總上報至校團委。
(3)資助額度
凡申報并通過評審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可獲得學校立項(結項)證明、3000元實踐經費資助和評優評獎的資格。
(二)申報要求
各有關組織將立項基地相關材料(申報書或年審材料,不申報則無需提交)、《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基地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7,不申報則無需提交)、立項申報書及《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立項項目(團隊)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7)的紙質版(需蓋章)、電子版統一于2017年6月6日(周二)08:00-12:30期間報送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新體108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備注:《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立項項目(團隊)申報匯總表》需按照學院推薦順序排序。
三、立項及結項流程
(一)立項評審
校團委將組織開展立項評審工作(包括對立項申報書的學術不端檢測),并確定立項名單。
備注:學術不端檢測使用維普軟件。
(二)中期考核(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2017年9月校團委將組織開展暑期社會實踐中期考核工作,對校級立項項目(團隊)統一進行綜合評定,考核評定項目含團隊成員實地調研開展情況、指導老師隨隊指導、依托校內外各級媒體宣傳情況等三項重點內容。
(三)結項評審(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2017年10月校團委將組織開展暑期社會實踐結項評審工作,從實踐開展情況、宣傳報道情況、教師帶隊指導情況、實踐成果轉化情況等方面考核校級立項項目(團隊)實踐成果(結項報告),并統一進行綜合評定。
在結項評審中獲評“優秀”的項目(團隊)給予4000元結項經費;獲評“良好”的項目(團隊)給予2000元結項經費;獲評“合格”的項目(團隊)給予1000元結項經費。
(四)評優表彰(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本次暑期社會實踐評優表彰對象包括暑期社會實踐校級立項項目(團隊)(自愿申報)及學院團委(團總支)推薦的非校級立項項目(團隊),設立獎項如下:
1.優秀組織獎(6個)
2.優秀社會實踐隊(30支)
3.優秀實踐成果(論文或調查報告)(40篇)
4.優秀指導(帶隊)老師(10人)
5.社會實踐先進個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部署
社會實踐作為引導團員青年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深入社會的重要渠道,全校各級團學組織要正確認識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深刻意義,將暑期社會實踐工作作為重要任務貫徹落實。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可參照學校和上級團組織的部署和要求,對于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給予配套經費支持;同時,可結合學院的專業特點與學科優勢,自行評選院級暑期社會實踐項目,并予以相應支持,并切實做好暑期社會實踐的規劃、籌備工作,從源頭為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有序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精心組織,廣泛動員
全校各級團學組織要及時適應今年暑期社會社會實踐工作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深入青年群體,找準團員青年的興趣點、關注點,加強對今年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推廣和宣傳,鼓勵團員青年通過返鄉調研、實習實訓、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更廣泛地參與社會實踐,調動廣大團員青年的積極性,做好暑期社會社會實踐的組織引導工作,按時下發通知并組織學生填寫并回收《社會實踐登記表》(詳見附件8),進一步拓寬暑期實踐的覆蓋范圍,掀起實踐調研的熱潮。
(三)用好資源,加強落實
全校各級團學組織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資源,為團員青年開展社會實踐提供保障和支持,將社會實踐工作的開展落到實處。特別是,今年在校團委加大暑期社會實踐工作投入力度的基礎上,各級團學組織一方面要認真指導團員青年用活、用好學校和上級團組織的專項資助;另一方面,各級團學組織要調動社會實踐參與成員的主觀能動性,鼓勵各實踐成員公開發表成果報告、主動尋求社會各方資源的關注和支持,確保社會實踐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傳,認真總結
全校各級團學組織要充分認識到新媒體平臺在青年群體中的宣傳價值,在運用好傳統媒體的基礎上,加大對新媒體宣傳平臺的推廣力度,引導團員青年積極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報等新媒體方式創新性地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采取青年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形式,注重實效,增強活動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從而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實踐成果,提升我校社會實踐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努力塑造我校社會實踐的特色品牌。
各級團學組織要高度重視社會實踐的總結評優工作,從實際情況出發,以開展情況和成果質量為主要考察點,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選樹一批落實到位、特色鮮明、成績顯著的優秀項目(團隊),切實激勵、引導廣大團員青年。
篇2: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
全院學生: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深入基層、服務社會,樹立和踐行,切實提高青年學生社會認知、實踐應用和理論創新能力,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成才。結合我院實際,院團委響應校團委號召組織開展以“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黨走”為主題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黨走”
二、項目申報
校級立項項目(團隊)
(一)申報機制:
學生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需按照實踐活動相關要求及參考主題,認真填寫立項申報書,并經學院指導老師簽字審核后,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均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暑期社會實踐隊”命名,項目(團隊)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實踐基地(暑期社會實踐隊)”的命名后自主設計特色標題;指導教師層面,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必須有至少1位指導老師(專業教師或專職團干)親自帶隊并對實踐項目進行全程指導,項目(團隊)成員(含指導教師)不超過10人;項目(團隊)依托校內外各級媒體平臺進行宣傳,指定1名成員作為項目(團隊)的宣傳員,負責自主編創、主動轉發、及時發布、整理報送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情況;異地實踐注意安全,項目(團隊)指定1名成員作為項目(團隊)的安全員,實地調研前做好調研方案設計和應急方案,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南湖校區的同學將紙質材料(需要附上檢測相似率報告上交:相似率要求不超過20%)于5月29日(周一)10:00-10:30交至文治一樓會議室;首義校區于5月28日(周日)12:00-12:30交至南苑摩可奶茶店,同時將電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為主持人+項目名稱)發送至xstwcysj@163.com;
院團委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項目(團隊),統一報送至校團委參加立項項目評審工作,評審通過后方予以立項。
在2016-2017學年共青團工作“五四”綜合表彰中獲得校級“紅旗團支部”、“十佳主題團日活動”榮譽稱號的團支部具有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立項申報的“直報”資格,于6月6日(周二)8:00?12:30期間統一報送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體育中心108辦公室),需提交紙質版、電子版材料各一份。以上團支部的實踐項目(團隊)不占學院報送名額且一個團支部至多允許“直報”一個項目(團隊)。
(二)資助方式:
凡申報并通過評審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可獲得學校立項(結項)證明、3000元實踐經費資助和評優評獎的資格。
在校團委結項評審中獲評“優秀”的項目(團隊)給予4000元結項經費;獲評“良好”的項目(團隊)給予2000元結項經費;獲評“合格”的項目(團隊)給予1000元結項經費。
(三)申報和結項要求:
1.明確主題,聯系實際
各實踐隊要運用結合專業特色、品牌優勢,自行明確和設計調研主題,結合國家政策,聯系社會現實,實事求是地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使實踐活動更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實效性。
2.自主調研,杜絕抄襲
凡立項申報書、結項成果報告、結項成果報告調查分析及建議部分任一引用率超過20%的(不計封面,目錄、附件),直接取消實踐隊立項、評優、資助等資格;
3.遵守規范,符合要求
社會實踐的申報材料需嚴格按照要求撰寫,此項內容將作為社會實踐報告的評選標準之一,各實踐隊要認真閱讀,規范內容。同時,本次社會實踐工作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必須有指導老師親自指導。
4.創新形式,突出成果
結合實際情況,圍繞實踐主題、參考題目,采取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實踐結束后,各實踐團隊(個人)需形成至少1篇有質量、有深度的調研報告、成果論文、項目方案等成果形式,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需在結項時提交與實踐調研相關的經公開發表的成果報告、被上級或有關部門批示引用轉載的調研數據或觀點、經媒體宣傳報道和關注的外宣成果等支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