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學生綜合素質水平,鼓勵全面發展,培養實踐能力、創新能力,開展社會時間活動。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為大家整理的活動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暑假社會實踐活動通知【1】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深入基層、服務社會,樹立和踐行,切實提高青年學生社會認知、實踐應用和理論創新能力,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成才。校團委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組織開展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一、活動主題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黨走”
二、項目申報
一)項目類別
1.校級立項基地
(1)申報對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實踐基地
(2)申報機制:
①申報“校級社會實踐基地”需以學院為單位向校團委提交校級立項基地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②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已獲得“校級社會實踐基地”稱號的實踐基地,只需向校團委提交年審材料(詳見附件2),年審通過可直接予以立項。
(3)資助額度:凡申報并通過評審獲得校級立項的實踐基地可獲得10000元基地建設經費資助。
2.校級立項項目(45個)
(1)申報對象
類別一: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推薦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
類別二:校級學生組織(含校級學生藝術團體)
類別三:各學生社團、各級志愿服務公益組織;
類別四:校級“分層次一體化”培訓班各班學員團隊;
類別五:在2016-2017學年共青團工作“五四”綜合表彰中獲得校級“紅旗團支部”、“十佳主題團日活動”榮譽稱號的團支部。
其中,除類別一按分配名額(詳見附件3)推薦實踐項目(團隊)外,其他類別的各組織、團體、團支部至多允許申報一個項目(團隊)。
(2)申報機制
申報團隊需按照實踐活動相關要求及參考主題(詳見附件4、5),認真填寫立項申報書(詳見附件6)
類別一:由學院學生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并上交至學院團委(團總支),由學院團委(團總支)根據分配名額(詳見附件3)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含學術不端檢測),并在院內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方可上報至校團委;
類別二:校級學生組織(含校級學生藝術團體)自行組隊的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并經分管指導老師簽字審核后,直接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三:各學生社團、各級志愿服務公益組織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掛靠(指導)單位指導老師簽字蓋章后,由掛靠(指導)單位統一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四:校級“分層次一體化”培訓班各班學員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校團委組織部匯總后統一報送至校團委;
類別五:在2016-2017學年共青團工作“五四”綜合表彰中獲得校級“紅旗團支部”、“十佳主題團日活動”榮譽稱號的團支部自行組隊申報的實踐項目(團隊)須自行完成學術不端檢測,交由學院團委(團總支)匯總上報至校團委。
(3)資助額度:凡申報并通過評審獲得校級立項的項目(團隊)可獲得學校立項(結項)證明、3000元實踐經費資助和評優評獎的資格。
(二)申報要求
各有關組織將立項基地相關材料(申報書或年審材料,不申報則無需提交)、《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基地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7,不申報則無需提交)、立項申報書及《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立項項目(團隊)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7)的紙質版(需蓋章)、電子版統一于2017年6月6日(周二)08:00-12:30期間報送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新體108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備注:《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立項項目(團隊)申報匯總表》需按照學院推薦順序排序。
三、立項及結項流程
(一)立項評審
校團委將組織開展立項評審工作(包括對立項申報書的學術不端檢測),并確定立項名單。
備注:學術不端檢測使用維普軟件。
(二)中期考核(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2017年9月校團委將組織開展暑期社會實踐中期考核工作,對校級立項項目(團隊)統一進行綜合評定,考核評定項目含團隊成員實地調研開展情況、指導老師隨隊指導、依托校內外各級媒體宣傳情況等三項重點內容。
(三)結項評審(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2017年10月校團委將組織開展暑期社會實踐結項評審工作,從實踐開展情況、宣傳報道情況、教師帶隊指導情況、實踐成果轉化情況等方面考核校級立項項目(團隊)實踐成果(結項報告),并統一進行綜合評定。
在結項評審中獲評“優秀”的項目(團隊)給予4000元結項經費;獲評“良好”的項目(團隊)給予2000元結項經費;獲評“合格”的項目(團隊)給予1000元結項經費。
(四)評優表彰(具體通知另行下發)
本次暑期社會實踐評優表彰對象包括暑期社會實踐校級立項項目(團隊)(自愿申報)及學院團委(團總支)推薦的非校級立項項目(團隊),設立獎項如下:
1.優秀組織獎(6個)
2.優秀社會實踐隊(30支)
3.優秀實踐成果(論文或調查報告)(40篇)
4.優秀指導(帶隊)老師(10人)
5.社會實踐先進個人
2017年暑假社會實踐活動通知【2】
一、活動主題
青春志愿行 助創中國夢
二、活動內容(劃重點拉!)
1. 結合建團95周年、喜迎黨的十九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一學一做”教育實踐等主題,開展理論政策宣講及宣傳。
2. 結合常州市“增創新優勢,種好幸福樹”和校團委“青愛常工,情系龍城”主題活動,開展各類走進社區、服務社區以及社區共建活動。
3. 校內、外熱點問題調查研究。
4. 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
5. 教育關愛服務。
6. 全民閱讀服務。
7. 國際交流學習調研及中外合作夏令營項目。
8. 頂崗實習、社會公益、勤工助學活動。
9. 參與國家、省級“挑戰杯”、“創青春”、“三創杯”等競賽及校內選拔賽活動。創新創業實踐、參與教師科研課題、備戰學科專業競賽等活動。
10. 參與國家、省市當年度的社會實踐專項活動。
11. 參加馬克思主義學院開設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綜合實踐相關內容。
三、活動步驟
(一)實踐團隊申報(5月13日至5月31日),因學院要進行評審、匯總,請將電子版和紙質版于5月26日前交至1-304-2夏嫻老師處。
學生可跨年級、跨專業、跨學院組成實踐團隊,其中校級實踐團隊1個隊至少要由8人組成,必須由1名以上的指導老師牽頭組團。實踐團隊類型及申報方式:
1.校級實踐團隊包括校級重點項目實踐團隊、校級一般項目實踐團隊兩種類型。擬申報校級實踐團隊的填寫《常州工學院2017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申報書》(附件1),報團隊負責人所在二級學院團委,由二級學院團委負責審核,填寫推薦意見。
2.二級學院實踐團隊由各二級學院學生自行組建,并報二級學院團委統一審核成立。
(二)個人
根據《常州工學院大學生假期社會實踐實施辦法》要求(學生手冊P88):在校本科生至少參加3次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每次活動時間1-2周。學校對每次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進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不能參加本年度的各類評優活動,同時應利用寒假再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并取得合格;在校期間累計成績達到學校社會實踐要求標準的學生,由校團委簽發“大學生社會實踐合格證書”,并取得相應學分;按照思想政治理論課綜合實踐教學環節要求開展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由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按課程要求統一評定,給予課程學分。各二級學院社會實踐活動取得的成績作為各類團內評優的依據之一。
所有人均需填寫《常州工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考勤考核表》(附件6),個人的,請實習地點簽署意見及蓋章,小分隊成員填寫好后由指導老師簽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