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環衛工人的工傷埋單
據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昨天清晨7時10分許,兩名環衛工在洪湖天橋往龍崗方向正在清掃路面,突然被一輛疾馳的商務車撞上,其中一名環衛工被撞倒在地,全身多處骨折。目前,該環衛工人已被送往醫院治療。(人民網 11月3日)
環衛工人作為城市清潔衛生的“守護天使”,城市的美容師,在我國卻被看做“人下人”,是低收入人群的“棲身地”。據統計,我國環衛工有八成為臨時工,且他們的工資只是全國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半不到。工資低,待遇差,無加班費,沒有正常休假,無勞動合同成為環衛工人的“代名詞”。這使得環衛工的勞動權益屢屢受到侵害,而一旦在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處于弱勢地位的他們不僅勞命而且傷財。
在我國環衛工在工作時被撞、跌倒、受傷事件每天都會發生。部分環衛工“踩了狗屎”,單位為其買了保險或是遇到有“良心”的肇事司機,尚且能不花一分錢到醫院將傷養好;而大部分環衛工人由于單位未為其買保險或是遭遇“黑心”肇事司機,加之自身缺乏維權意識,只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霉,自己掏錢治傷,使本來就貧苦的生活變得更加困難。
工作無高低貴賤之分,環衛工和農民、老師、白領一樣,都在自己的崗位上默默付出,為國家的穩定、和諧、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試想如果沒有環衛工人起早貪黑的工作,哪來整潔的城市;如果沒有環衛工人冒險在車來車往中工作,哪來干凈的道路。因此,環衛工人不僅應當受每一個人的尊重,其應有的合法權益一個也不能少。類似深圳被撞環衛工事件,肇事人、保險公司、城管部門應一一為其埋單。
有人說:“一個國家是否強大,就看這個國家的弱勢群體和殘疾人是否活得有尊嚴。”如果城管部門為每一位環衛工購買保險,司機不再朝窗外亂扔垃圾,每個肇事司機能主動承擔責任,改革復興之路就在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