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管書記領導下,職責如下:
(1)負責全院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制定實施醫院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管理辦法,并接受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委員會的業務指導;
(2)負責醫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3)負責醫院的崗位設置、人員管理、政治審查、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資福利、職工考勤等工作;
(4)負責健全和完善醫院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崗前培訓等制度,做好人員的招聘、錄用、調動、辭職、解聘、退休等工作;負責軍轉干部安置和編制外人員的管理工作;
(5)負責“333”、“中青年專家”等專家的與推薦選拔與培養管理工作,協助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高層次人才的考察、管理工作;
(6)制定全員培訓計劃和職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7)院管會和院長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