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人事處(人力資源部)是醫院組織、干部、人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和院黨委、院行政的工作部署,擬訂組織和人事工作的年度計劃和工作目標。
(二)干部與人才工作
1、負責組織干部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任前公示等工作,為黨委配備干部提供可靠依據,并根據黨委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干部任免手續。
2、貫徹落實黨管干部原則,負責全院干部的教育、培訓、管理等工作。
3、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做好干部年度測評工作,建立科學完善的干部考核監督機制。
4、認真落實黨管人才的方針,了解掌握各類人才狀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為黨委抓好人才工作當好參謀。
5、發揮協調和服務職能,積極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環境,做好各類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
1、按照上級部門統一部署,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基層組織的分布和設置,負責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做好換屆選舉工作。
2、負責基層黨務干部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的職責,對其組織建設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3、負責全院黨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組織生活計劃并進行督促、檢查,組織各種形式的黨員教育活動,積極發揮廣大黨員在醫院改革和發展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4、負責全院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和黨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獎勵工作。
5、負責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收繳、管理黨費,訂閱黨員學習材料,以及黨內統計工作。
6、擬訂黨員發展計劃,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各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和手續,做好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審核工作。
7、負責全院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集中培訓工作。
8、受理黨員、干部申訴,做好黨員、干部來信來訪工作。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1、根據有關規定和上級下達的編制計劃,負責全院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編制、用人計劃的管理工作。
2、負責醫院人才引進、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人員調配等工作。負責臨時用工計劃和勞動執法檢查工作。
3、負責職工的年度考核、獎懲、鑒定及考勤、請銷假、離退休手續等工作。
4、負責全院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聘任及各種資格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
5、負責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獎金及各種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
6、調查統計全院人員結構狀況,做出科學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按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人事勞資統計報表。
7、負責全院在職員工和離退休人員的檔案使用、整理、歸檔、保管和轉遞等工作。
(五)完成院領導、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