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長領導下,負責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與教育工作。
2、負責編寫公司人力資源培訓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和預算計劃,在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3、指導各部門和下屬企業制定多層次的培訓教育計劃,并協助其實施。
4、負責組織公司內的新員工崗位培訓、各類知識班、研討班、講座等活動,對參加人員進行考核。
5、負責合理安排培訓資源,對公司培訓師進行合理分工,并適時聘用外部培訓講師。檢查講師培訓質量和教學效果。
6、組織收集、篩選、編寫、翻譯、審校各類培訓教材和資料。
7、負責教育儀器設備的保養、維修,以及審查新器材的選型、采購。
8、安排和管理外派培訓員工,審核公司員工業余學習費用報銷申請。
9、負責收集國內外企業培訓信息資料,追蹤其動態,分析總結現有培訓政策效果,提出改進咨詢意見。
10、完成人事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