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管理醫院職工的人事檔案、技術檔案、文書檔案,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科技、設備、基建、財務等檔案管理。
2、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檔案材料收集、立卷、歸檔,進行分類、編目登記、制卡、裝訂,做好歸檔后的整理、鑒定、保管和統計工作。
3、及時向有關部門收集干部任免、入黨、入團、審干、考核、考績、晉升、學位、工作調整、離退休、獎勵及違紀違法處理等方面的材料;收集論文、成果、新技術、基建圖紙、大型設備說明書、財務收支統計、醫療統計、文件及重要資料等方面的材料。
4、嚴格執行《查閱檔案規定》,做好借閱、歸還登記。開展檔案利用,為醫院各項工作服務。凡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院領導簽字。
5、對已清理需行裝訂或已過期經鑒定需銷毀的檔案,要認真復核,以防差誤。不準帶檔案回家,以防丟失及泄密。
6、對政審、外調人員應熱情接待。填寫政審表、外調表應事實準確。函調材料,應按期回復。
7、加強責任心,認真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檔案室。
8、做好檔案的修補、復制、復印。做好檔案檢索。建立檔案統計制度。檔案室注意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高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