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有關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二、對醫院感染及其相關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針對問題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
三、對醫院感染發生狀況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并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
四、對醫院的清潔、消毒滅菌與隔離、無菌操作技術、醫療廢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導;
五、對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導;
六、對醫務人員有關預防醫院感染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
七、對醫院感染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八、對醫務人員進行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培訓工作;
九、參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工作;
十、對消毒藥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器具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
十一、組織開展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醫療機構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