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領導下,協助分管醫院行政、信息、應急管理、后勤管理工作,協調各有關后勤科室和部門的工作。
2、深入科室,了解臨床科室的需求,督促行政后勤部門開展工作,保證醫院醫療業務的開展和保障正常診療工作秩序。
3、加強調研,開拓行政、后勤服務的新領域,探索醫療服務對象的需求,調整力量,不斷提高行政后勤的服務數量和質量。
4、加強醫院物業管理、餐飲管理、工程管理及庫房管理,完善制度,實施監督。
5、協助分管醫院的物價管理工作,了解臨床信息,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加強醫院收費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6、負責審批除科教、科研、繼教、醫保以外的一萬元以下的臨時支出及各庫房的入庫驗收后的日常支出。
7、協助分管醫院財務工作,加強調研,為院長做好參謀,提出合理建議。
8、參與醫院設備的論證,評估工作,協助分管醫院設備的采購和維護。
9、完善“陽光工程”,協助分管醫院的基建工作。
10、協助分管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及時調研、落實措施,維護醫院正常工作秩序。
11、完成院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委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