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規定》,省民政廳安置處副處長陳輝芳介紹,《規定》對國務院2011年出臺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未明確的事項,作出了相應的細化規定,充分體現對立功受獎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優待、鼓勵退役士兵入學復學完成學業、推行城鄉退役士兵一體化安置落戶政策等7大亮點。云南省是全國第一個以省政府規章名義對退役士兵安置作出部分規定的省份,也是全國第五個以省政府規章名義出臺退役士兵安置配套政策的省份。
省民政廳還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出臺了《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試規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規范》等具有較強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也將于8月1日起施行。
七大亮點
1、優待立功受獎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除部隊按照國家確定的基本標準和增發標準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外,地方比照國家對增發部隊一次性退役金的規定,在發放自主就業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基本標準的基礎上,增發15%至5%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的增發標準。
2、鼓勵退役士兵入學復學完成學業。符合法定條件到普通學校入學或復學的,視為自主就業,除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外,再由地方安置地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
3、對配偶及子女隨遷落戶提供政策保障,并推行城鄉退役士兵一體化安置落戶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地在城鎮并有固定住所的或安置地在農村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戶口不在安置地的,可以隨遷落戶。從本省農村入伍的退伍士兵,愿意到城鎮落戶并符合落戶條件的,可以依法辦理落戶手續。
4、得到民政部肯定、廣大退役士兵歡迎以及基層民政部門認可的退役士兵“雙考”安置辦法上升為制度規范。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將實行文化考核、實績考核相結合的安置辦法,按照綜合成績排序選擇工作崗位。
5、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接受安置退役士兵人數,不得低于云南省政府確定的占職工總數的比例。
6、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負責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按照“政府主導、個人自愿、城鄉一體、免費參加”的基本要求,自主就業退役士兵1年內可接受免費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不多于2年。
7、選擇新政策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由安置地民政部門計算發放地方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數額為部隊發放的士兵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標準的80%。退役士兵每服現役滿1年,發給經濟補助3600元。其中,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的士兵,地方還將發放15%至5%的經濟補償。省級財政補助1200元基本標準和立功受獎1/3增發標準,其余部分由州(市)、縣(市、區)財政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