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事業單位取暖費標準具體如何?你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冬季取暖費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省級各部門:
為了減輕居民取暖費支出負擔,經2011年第18次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從2011年起提高冬季取暖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了
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金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戶取暖補貼由省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準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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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減輕居民的取暖負擔,陜西省政府決定,在提高今年冬季供熱價格的同時,同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費補貼標準,調整的范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共涉及155萬人(戶),其中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133萬戶。
本次提高取暖費補貼標準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人均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200元提高到600元;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100元提高到200元。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準執行。
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提高取暖費補貼標準有以下四個突出特點:一是補貼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力度較大,其中城市低保戶的取暖費補貼標準較原標準增加兩倍;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費補貼標準較原標準增加一倍。二是涉及面廣,既提高了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取暖費補貼,又相應提高了低收入群體取暖費補貼,補貼范圍既考慮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又包括農村低保戶和五保戶,同時企業還可參照執行。三是標準提高及時。供熱價格提高的同時,及時提高了居民取暖費補貼標準。四是提高取暖費的新增資金部分,按照現行財政補助體制,基本都由省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