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怎么查夫妻的共同財產?來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一個現象:離婚訴訟期間,夫或妻一方當事人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屢見不鮮,如何調查一方當事人隱匿的財產,維護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一些資料,歡迎查閱!
怎么查夫妻的共同財產
查詢方式:
1從對方資金流向上找。
比如,對方的賬戶上在可能購房的某個時間點上有大額的資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產公司的。再比如,對方的某個賬戶每個月有固定數額的資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繳納的房屋貸款或水電物業管理費用。如果一個人在外購房,只要仔細留心其生活起居習慣,一般總能發現一些線索。如果已經分居,或者對方非常慎重敏感,不露聲色,沒有破綻,也可以對其行蹤進行調查,經過一段時間的分析摸排,通過對其出入的可疑房產處所的調查,下得結論。
2律師調查
現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調查函不太好使,《律師法》沒有賦予律師調查取證的權利保障,如果被調查單位拒絕配合,律師常常也是束手無策。因此,通常律師只是手持自己律師事務所開具的介紹信或調查函,往往會吃閉門羹,碰得一鼻子灰。這不是律師的無能,而是法律保障和社會現實的問題。
3物業調查
如果在物業有朋友通融,通常比律師持調查函調查管用,物業的朋友通融幫著查一下,也不違法,畢竟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只是誰都不愿意卷進官司,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罷了。
4法院調查
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朋友,房產公司也沒有路子,相關信息把握人員又是“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消極態度,可以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調查。一般對于法院加蓋大紅院印的調查令,一般的房產公司和物業公司還是會配合的,畢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會涉嫌“妨害訴訟程序的進行”,法院可以罰款,也可以對單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在這樣的壓力下,相關單位會“識實務”,通過計算機查到對方在小區的具體門牌號。
如何調查夫妻共同財產
調查銀行存款
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可能隱匿的銀行存款信息,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調查。此時申請人通常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需要提醒的是,沒有經驗的律師只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沒有申請法院打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這樣就有可能使得對方隱匿掉在法院查詢之前取走的存款。因此,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應該寫上請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細。
調查股票
如果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所開戶,可以委托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調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對賬單。如果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也沒關系,只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就足夠了,只是稍麻煩一些。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直接去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通過這兩個公司,可以查到對方所有的股票交易紀錄,但是如果想查到對方的資金賬戶情況,還需要在這兩個公司查出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具體開戶的證券公司調查資金對賬單。最后,將對方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余額查清。
調查房產
如果一點都不知道對方購房情況,可以從資金流向上找。比如,對方的賬戶上在可能購房的某個時間點上有大額的資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產公司的。再比如,對方的某個賬戶每月有固定數額的資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繳納房屋的貸款或水電物業管理費。實踐中多數情況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購買樓盤的方位,比如某個小區,但不知道具體房屋的位置。這種情況下,通過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查找不失為一種快捷的途徑。此時,可以聘請律師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