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想要參評正高級職稱,就的知道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了解下自己是否具備,還差什么。關于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如下所述。
第十條 適用范圍
本評審條件適用于普通中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含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工讀學校,各級教育科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電化教育機構(現代教育技術機構)中在職在崗教師。
第十一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育人工作。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增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時代性、科學性和實效性,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任現職以來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二、教學工作量。
(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近5年來,中小學專任教師周課時10節以上(班主任、或中層管理人員、或黨務工作人員,周課時5節以上,跨學科或跨年級的6節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周課時量6節以上,每年接受學生咨詢時間不少于180小時或180人次),每學期聽課15節以上。校級領導至少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每學期聽課20節以上。
(二)幼兒園專任教師平均每周帶班時間不少于4個半天,每學期聽課15節以上。中層管理人員平均每周帶班時間不少于3個半天,或每周聽課、評課8節以上。園領導每周聽課、評課4節以上,每學期至少上1節示范課。
(三)教研員系統承擔并完成1門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任務;有計劃地深入學校指導教學,縣級及以下每年不少于80天,聽課、評課時間不少于80節;市級每年不少于50天,聽課、評課時間不少于60節。
三、循環教學經歷。
從教以來,幼兒園教師有4次以上循環教學經歷,中小學教師有2次以上循環教學經歷,或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4年以上。
四、示范引領。
近5年來,中小學教師每年承擔校級以上公開課1次,累計承擔縣級以上公開課或縣級以上教育教學交流專題發言、或作為專家在市廳級以上師資培養活動中累計承擔評審、評估、講學、培訓等任務3次。教研員每年承擔縣級以上教學專題講座、或培訓課、或公開課2次,累計承擔市廳級以上專題教學指導報告、或培訓課、或公開課3次。
五、培養骨干教師要求。
近5年來,培養和指導青年教師3名以上,有確定的對象、目標,具體的步驟和途徑,并有明顯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長為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優秀教師(教學點教師不作要求)。教研員至少指導5人成長為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優秀教師。
六、參與教學改革要求。
近5年來,按照最新的教育教學改革要求,運用先進理念,圍繞立德樹人的總目標,創新課程設計和教學方法或管理方法,為學生(或被指導教師)開設相應的選修課程,能獨立指導學生開展實驗、實習、研究性學習或綜合實踐活動,能獨立開發地方或校本課程。
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或科技輔導專職教師每年組織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或科技教育活動2次。
中小學校級(園)領導至少開設過一門選修課程或主持開發一門地方、校本課程并在校級以上使用一年以上。
教研員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學科本領域或一定區域范圍內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每年策劃并組織縣級以上本學科教育教學科研活動2次,或推廣1項以上先進的教育科研成果。
第十二條 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一、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教育教學效果顯著。
(一)所教或所指導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思想道德教育成績顯著,擔任班主任或所指導的班級被評為市廳級以上先進班級,或者本人被評為市廳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名師、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等)。校級領導除具備上述條件外,所管理學校還須獲得市廳級以上政府獎勵。
(二)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市級教學能力考核評為優秀;或獲得由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教研部門、學科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的本學科課堂教學評比(教學技能比賽、少先隊輔導員專業技能比賽)一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市廳級以上政府獎勵。在本學科領域中具有較高知名度。積極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在推動教育管理、教育教學方法創新,推廣教育教學先進經驗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三)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強。中小學教師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1項,并參與完成自治區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2項。教研員主持完成1項、參與完成1項自治區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
第十三條 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制,中小學教師(教研員)提供能體現本人專業技術能力水平的相關論文著作、教案、決策咨詢報告、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相關材料1份(項)。
二、中小學教師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2篇;或公開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著作或教材1部(獨著或第一作者)。教研員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3篇,其中1篇在國內權威刊物或廣西優秀期刊上發表;或公開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著作或教材1部(獨著或第一作者),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1篇。
第十四條 破格條件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條件,取得中小學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的學歷條件,不具備資歷條件規定的年限,取得中小學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年以上。以上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破格申報:
(1)、教師職稱評審需要什么條件 申報教師職稱需要達到哪些標準
(2)、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和標準 教師職稱評定是什么
(3)、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4)、山東省職稱評審系統登錄入口:http://hrss.shandong.gov.cn/
(5)、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
(6)、山東省職稱評審系統登錄入口:http://124.128.251.110:8185/
(7)、四川省經濟和工程高級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網站入口http://www.sichuanzc.com/
(8)、北京市職稱評審專家網上申報入口http://www.bjrbj.gov.cn/pszjhlw/expert/login_expert.ht
(9)、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系統http://sdzc.sdeic.gov.cn/
(10)、新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系統官網登錄入口
一、獲以下榮譽稱號(表彰)之一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模范教師、國家“*”教學名師、全國優秀少先隊輔導員、自治區特級教師、自治區優秀教師、廣西教學名師、自治區級以上勞動模范等。
二、任現職以來教育教學科研取得重大成果,教學、科研成果獲國家級政府獎勵(排名前三),或獲得自治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排名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