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區范圍的規定
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區、縣為一般管理區。
重點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經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一般管理區內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
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準養一只犬,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的具體品種和體高、體長標準,由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確定,向社會公布。
2、重點管理區禁養犬品種
北京市養犬重點管理區準養犬類標準:
重點管理區內原則上應飼養成年體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玩賞犬。如:巴哥、北京犬、博美、查理士王小獵犬、蝴蝶犬、吉娃娃、馬爾吉斯、迷你杜賓、西施、約克夏、迷你貴賓犬等犬種。
重 點管理區內應禁止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如:獒犬、德國杜賓犬、圣伯納犬、大丹犬、大白熊犬、波恩山犬、羅威納犬、威瑪獵犬、雪達犬、 阿富汗獵犬、獵狐犬、尋血獵犬、愛爾蘭狼犬、沙克犬、靈緹、蘇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時牧羊犬、法蘭德斯牧羊犬、長須牧羊犬、蘇格蘭牧羊 犬、德國牧羊犬、古典英國牧羊犬、英國斗牛犬、松獅犬、斑點犬、荷蘭毛獅犬、秋田犬、紐芬蘭犬、雪橇犬、貝林登梗、伯德梗、牛頭梗、凱利蘭梗等犬種。
重點管理區內盲人和肢體重殘人飼養的、用于導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體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