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批準的人口管理業務行政性收費項目如下:
(一)戶口簿工本費(丟失補領):
收費對象:居民戶
收費標準:外皮每個6元,內芯每本4元
(二)集體戶專用戶口簿工本費(丟失補領):
收費對象:集體戶
收費標準:集體戶口簿外皮每個10元
(三)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收費對象:辦證人
收費標準:每證20元
(四)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收費對象:辦證人
收費標準:換領證件每證20元;損壞換領每證40元
(五)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收費對象:辦證人
收費標準:每證40元
(六)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收費對象:辦證人
收費標準:每證10元
(七)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減免政策
按 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綜[2004] 8號)有關規定:“對農村五保戶、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以下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助的特困戶,城市中領取最低生活保障 金的居民,以及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科出具統一有效 證明并核驗低保證等相關證件免收工本費”。
“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以及其他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科出具的有效證明可減半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