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賓最低工資調整多少錢,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從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7月1日起,宜賓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月
包括社保和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經本次調整后,宜賓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月( 75.86元/日)。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4元/小時,上調幅度為19.6%。
其中,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除此之外,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低于此標準
勞動者有權舉報、投訴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否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用人單位如果違法規定,會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各縣(區)人民政府,臨港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市屬企事業單位: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發〔2018〕19號)精神,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各縣(區,含臨港經開區)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調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各縣(區,含臨港經開區)每小時17.4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一)、2021年宜賓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一個月
(二)、2021年宜賓最低工資標準,宜賓最低工資多少錢
(三)、2020年宜賓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宜賓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四)、2020年宜賓最低工資調整標準,宜賓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
(五)、2020年宜賓市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定義及最低工資調整到多少錢
(六)、2020年宜賓市最低工資標準標準公布,宜賓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方案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