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同最低工資調整多少錢,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目前山西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還尚未調整,目前執行的依舊是2017年的,當然小編會密切關注、及時更新,為大家呈現最新的知識。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各大中型企業,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山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218號)和《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實際,并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一類1620元、二類1520元、三類1420元、四類1320元,依次調整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
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9.8元、二類9.2元、三類8.6元、四類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8.5元、二類17.4元、三類16.3元、四類15.2元。
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