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撫州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江西省政府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區域進行了調整,新標準自今年7月1日起執行。由此,撫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和適用區域也將進行調整。
一、撫州市適用區域由三個類別調整為兩個類別。
按現行標準,我市11個縣區中臨川區屬三類區域,南城、崇仁、東鄉屬四類區域,其余7個縣屬五類區域。新的標準執行后,將原來的五個區域類別調整為四個區域類別,撫州市的南豐、宜黃、廣昌、樂安、資溪、黎川和金溪等7個縣由原來的五類區域劃入四類區域,從而縮小了各縣區間的工資差距。
三類區域:臨川區
四類區域:南城縣、崇仁縣、東鄉縣、宜黃縣、南豐縣、廣昌縣、樂安縣、資溪縣、黎川縣、金溪縣
二、最低工資標準上調80?160元不等。
本次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平均增幅13%。
1、撫州市各縣(區)分屬的三類區域由1070元/月調整到1210元/月,增長13%;
2、四類區域由980元/月調整到1060元/月,增長8%;
3、原五類區域合并到四類區域后,由900元/月調整到1060元/月,增長17.8%。
此次調標仍參考了當地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因素。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江西省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
從2020年7月1日起,江西省實施調整后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
一類區域1390元/月、13.9元/小時;
二類區域1300元/月、13.0元/小時;
三類區域1210元/月、12.1元/小時;
四類區域1060元/月、10.6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