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大連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目前大連各區最低工資標準如下(2019年11月):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園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為1810元/月。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為1710元/月。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為18.3元/小時。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為17.3元/小時元。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你的到手工資也會跟著上漲,這是最直接的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如果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同時,勞動者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另外,工會組織有權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如發現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定的,工會組織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