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嘉興最低工資多少錢?嘉興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嘉興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從2017年12月1日起,嘉興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最低工資包含每月工作幾天幾小時?
每月21.75個工作日,每個工作日8小時。
一、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三、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四、最低工資根據國家規定: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
每個月21.75個工作日以外的工作小時,都算1800元最低標準外的加班時間,報酬應按最低小時工資標準16.5元計算
下列各項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之內,用人單位要另行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
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