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杭州最低工資多少錢?杭州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杭州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1
2018年月最低工資的標準是多少
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
數據來源: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
2
2018年小時最低工資的標準是多少
從2018年4月1日起,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小時
數據來源: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
3
最低工資的適用形式有哪些
最低工資分為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適用于月最低工資。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適用于小時最低工資
4
最低工資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最低工資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的企業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及其他勞動者
5
不列入最低工資組成部分的有哪些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6
最低工資的支付形式是什么
最低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
7
日工資、小時工資如何進行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8
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加點工資基數 = 假期工資計算基數 / 月計薪天數21.75天 / 8小時
9
標準工時制的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什么
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0
不定時工時制的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什么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1
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是什么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2
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加班工資怎樣確定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且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從事額定標準以外工作量的,視為實行計件工資制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計算加班工資的原則相應調整計件單價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13
休息日加班,用人單位安排補休不支付加班工資是否可以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200%的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
14
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安排職工補休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300%的報酬
15
值班可以主張加班工資嗎
與勞動者本職工作無關的值班和可以休息的值班不能主張加班工資,但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按照規章制度、集體合同、單向集體協議、勞動合同或慣例等支付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