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鹽城最低工資多少錢?鹽城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鹽城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小編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本月起,我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開始執行省公布的二、三類地區標準。具體調整的標準為:鹽城市區(含市直、鹽都區、亭湖區、市開發區、城南新區、大豐區)、東臺市執行二類地區標準,由原來的1600元調整為1720元/月,上調120元/月,增長7.50%;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執行三類地區標準,由原來的1400元/月調整為1520元/月,上調120元/月,增長8.57%。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具體調整標準為:鹽城市區(含市直、鹽都區、亭湖區、市開發區、城南新區、大豐區)、東臺市由原來的14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上調1.5元/小時,增長10.7%;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由原來的12元/小時調整為13.5元/小時,上調1.5元/小時,增長12.5%。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上述所說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2020元
增加130元,增長6.88%
二類地區1830元
增加110元,增長6.4%
三類地區1620元
增加100元,增長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8.5元
增加1.5元,增長8.82%
二類地區16.5元
增加1元,增長6.45%
三類地區14.5元
增加1元,增長7.41%
其中鹽城市區屬于二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