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淮陰最低工資多少錢?淮陰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淮陰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市直、清江浦區、開發區:執行二類地區工資標準,由原1600元調整為1720元;
其他縣區(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執行三類地區工資標準,由原1400元調整為152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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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清江浦區、開發區:由原14元調整為15.5元;
其他縣區(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由原12元調整為13.5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三、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