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自貢最低工資多少錢?自貢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自貢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自2018年7月1日起,
我市行政區域內各區縣(含高新區)
均執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最低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執行
每小時17.4元的最低工資標準
早在2015年,自貢就已經提高過一次最低工資標準了:2015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榮縣、富順縣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1250元上調至1380元(每日63.4元),上調幅度為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每小時14.4元。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在今年這個1380又上調到了1650,漲了270元,比之前上漲幅度大。
基層勞動者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貧困及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讓這些人的工資水平能否應付得了最基本的生活。
生活中有很多基層勞動者,包括清潔工搬運工、修理工、推銷員、服務員、鐘點工、傭人等,這些人群的工資收入往往處于社會的最低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主要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也最能影響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銷售崗位人員
在很多企業中都設有銷售或推銷等崗位,從事這些職業的員工的基本工資往往就是當地的最低工資,大部分收入是由銷售提成構成的。
如果銷售業績不理想,那么有可能就只能拿到最低工資。因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這些銷售崗位人員來說也有較大影響。
小企業員工
有一些運營不規范的小企業,雖說給員工發的工資并不低,但是員工的社保、公積金都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
對于員工來說,雖然說到手的工資多了,但實際上卻吃了大虧,利益受到了損害,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他們也有影響。
如果你以為這就完了
那你就太單純啦
最低工資標準還會影響
你的工資、社保公積金and帶薪休假!
如果最低工資標準
沒有上調或者上漲緩慢
會影響員工的哪些利益?
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加班費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從2017年10月1日起,自貢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從最低工資標準的70%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自貢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月,即失業人員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1104元/月(1380元✕80%=1104元/月/人)提高到1320元/月1650元✕80%=1320元/月/人)。
到手工資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得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社保公積金待遇
本市目前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的最低標準就是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不上調,很多按最低標準繳納公積金的企業職工就吃虧了。
休帶薪假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么你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放緩或是幅度下降,意味著整個經濟表現不佳,企業的生存環境惡化,實際經營利潤也會受到壓縮,在這種狀況下員工的待遇也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