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從2015年7月1日起,自貢市行政區域內的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榮縣、富順縣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1250元上調為1380元(每日63.4元),上調幅度為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每小時14.4元。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從2015年7月1日起,自貢市行政區域內的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榮縣、富順縣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1250元上調為1380元(每日63.4元),上調幅度為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每小時14.4元。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