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級各部門,各企業集團,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省企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
二、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附件:《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