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云浮最低工資多少錢?云浮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云浮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
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為210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二類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三類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
四類標準調整為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從本月1日起,我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
省政府上月發文調整了我省企業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的廣東職工最低工資保持四類標準,我市與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和揭陽等十個地級市同屬第四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此次調整的標準1410元/月,比上一次2015年調整的標準1210元/月提高16.5%。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對低收入普通勞動者群體的影響最為直接。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以及單位歇業、停產等情況下工資或生活費等,都會受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影響。
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院長吳云宗:“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周期足額支付工資,不能以其他物品或福利進行抵扣。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的工資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合法權益。